隨著臨床上中藥和民族藥使用的日益廣泛,其不良反應和藥源性疾病的發生率也日漸增高,我院自2003年1月開始應用蒙藥扎沖十三味丸后,較長時間內未曾出現過該藥導致的不良反應。但于2005年5月17日購進的生產批號為“050323”的扎沖十三味丸,先后有7例患者服用后發生不良反應,現報道如下。
1 病例介紹
出現扎沖十三味丸藥品不良反應的7例患者中,男4例,女3例,年齡33-6l歲。基礎疾病為外傷性疾病、腰椎間盤突出癥,排除有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及心血管系統疾病,均于晚間臨睡前服用扎沖十三味丸(內蒙古庫倫蒙藥廠生產,批號:050323)5粒,服該藥時均未同時服用其他藥物,于服扎沖十三味丸后2~7 h發生不良反應。所有患者服扎沖十三味丸后均有不同程度的四肢麻木、惡心、嘔吐、心悸、氣促、乏力等癥。體溫均正常,心率54-68次•min-1,呼吸頻率20-22次•min-1。血壓100~105/60~70 mmHg(1mmHg=0.133 kPa)。所有患者血常規檢查均正常,心電圖檢查示竇性心動過緩3例。所有患者均來我院急診內科就診,給予吸氧,地塞米松、維生素等靜脈滴注,最短者2 h緩解,長者24 h后癥狀消失,患者全部治愈。
2 討論
扎沖十三味丸主要成分有訶子、制草烏、石菖蒲、木香、麝香、珊瑚(制)、珍珠(制)、丁香、沉香、禹糧土、磁石(煅)、甘草、肉豆蔻。扎沖十三味丸中制草烏屬毛茛科植物北烏頭的干燥塊根,性味辛、苦、熱,具有祛風除濕、溫經止痛之功效,有大毒,其主要毒性成分是以烏頭堿(aeonitine)為主的雙酯型二萜類生物堿。烏頭堿引起不同個體中毒的劑量有很大差異,中毒量為0.2 mg,致死量為2.5 mg,經炮制或加水煮沸可使毒性減低至1‰-1%,煎煮時間越長毒性越低,可見炮制對該藥很重要,炮制不當即使少量使用也會中毒。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00年版)明確規定制草烏的用量為1.5-3 g。本組出現不良反應的患者使用的是同一批號的藥品,規格為每10粒重2 g,制草烏的含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00年版)規定的范圍內。引起不良反應的原因可能是不同批號藥物炮制工藝和質量不同或者藥材來源不同,也可能是復方在煎煮過程中發生某些化學作用或各種成分產生相互作用。
烏頭堿可引起迷走神經強烈興奮,對其他中樞神經和末梢神經先興奮后抑制,首先是感覺神經末梢的興奮、橫紋肌和心臟的興奮,以及中樞神經的興奮,繼而發生上述各部的抑制和麻痹作用,患者多因呼吸及循環功能衰竭而死亡。主要表現如下:① 神經系統:首先口舌有辛辣、麻木感,指尖麻木,逐漸蔓延至全身,以后痛覺減弱或消失;②循環系統:大多有心悸、胸悶,血壓初始上升,后期下降,體溫下降,脈搏微弱,并發各種心律失常,如竇性心動過緩、竇性心律不齊等;③消化系統:惡心、嘔吐、腹脹、腹痛等。本組患者均有不同程度的上述表現,故考慮為制草烏烏頭堿毒性反應。
烏頭堿中毒后的解救一般以對癥及支持療法為主。早期可催吐、洗胃。靜脈滴注高滲葡萄糖注射液或葡萄糖0.9%氯化鈉注射液以稀釋毒素并促進毒物排泄,同時給予維生素類藥物恢復神經功能;還可大劑量應用阿托品對抗迷走神經興奮,阿托品是烏頭堿類藥物中毒的特效拮抗藥。烏頭堿中毒后嚴重者可出現神志昏迷、呼吸困難。可給予呼吸興奮藥。出現心律失常時,則應給予抗心律失常治療。一般常用量的扎沖十三味丸很少引起中毒反應,常被醫務人員和患者忽視。醫生給患者開具處方后,不應忽視藥物的安全性,應明確告訴患者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患者出現中毒表現如口唇、舌尖發麻,頭暈,胸悶等異常反應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扎沖十三味丸,并及時送醫院治療。以防發生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