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科技大學附屬同濟醫院外科學系 陳孝平
索拉非尼(多吉美)是迄今為止惟一被證實可顯著延長晚期肝細胞癌(HCC)患者總生存期的藥物,也是全球首個被批準用于晚期肝細胞癌(HCC)系統治療的藥物。它的出現開創了肝細胞癌(HCC)治療的靶向治療新時代,給晚期肝細胞癌(HCC)的全身治療帶來了新的希望。2008年7月,我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批準索拉非尼(多吉美)用于無法手術的肝細胞癌(HCC)患者的治療。但經過一年左右的臨床應用我們發現, 部分臨床醫生對于索拉非尼(多吉美)的治療對象還不夠清晰,對治療時機的把握還不夠準確,從而影響了對索拉非尼(多吉美)療效的正確判斷和認識。下面通過對索拉非尼(多吉美)臨床研究和權威指南等相關文獻進行復習,希望能更清晰顯示出適合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的肝細胞癌(HCC)人群及治療時機。
晚期肝癌的標準治療
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晚期肝細胞癌(HCC)的全球多中心、隨機、雙盲Ⅲ期研究——SHARP和Oriental,是目前肝細胞癌(HCC)臨床研究中循證級別最高的證據。兩項研究均以總生存期(OS)為主要終點,以巴塞羅那臨床肝癌分期(BCLC)C期、肝功能Child-Pugh A級的晚期肝細胞癌(HCC)患者為研究對象,結果均顯示,使用索拉非尼(多吉美)可以顯著延長晚期肝細胞癌(HCC)患者的生存時間。SHARP研究納入歐美人群,以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引起的肝癌為主,而Oriental研究是在亞太地區開展,以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的晚期肝細胞癌(HCC)患者為研究對象,因此在國內引起了更多的關注。
雖然Oriental研究中患者的病情分期相比SHARP研究更晚,但兩項研究結果卻高度一致。這表明,不同種族、地域的肝細胞癌(HCC)患者接受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均有顯著的臨床收益。
目前,多個國際性權威指南[包括NCCN指南,美國肝病研究學會(AASLD)、亞太地區肝臟學會(APASL)指南]都陸續將索拉非尼(多吉美)列為晚期肝癌治療的標準用藥。2009年我國推出的首部《原發性肝癌規范化診治專家共識》中指出:“索拉非尼(多吉美)可作為晚期肝細胞癌(HCC)患者的標準用藥。”
因此,適合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的肝細胞癌(HCC)人群應為:肝功能為Child-Pugh A或B級;東部腫瘤協作組行為狀態(ECOG PS)評分0~2分;存在門脈癌栓或遠處轉移,或淋巴結轉移,或因各種原因無法接受手術者[如患者存在合并癥,或體力狀況差(PS 1~2分),或不愿手術治療等)]。
越早選擇 獲益越好
肝細胞癌(HCC)進展迅速,疾病越晚期越難以治療。而且絕大多數患者本身存在基礎肝臟疾病,如肝炎、肝硬化、肝功能不全,造成了肝癌治療的復雜性。有些患者最終不是死于癌癥,而是由于本身基礎肝臟疾病,肝功能衰竭導致死亡。因此,在肝細胞癌(HCC)的治療策略中,肝功能狀況是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
SHARP和Oriental研究入選的患者基線特征相似,雖然研究結果均顯示,肝功能評分Child-Pugh A級、體力狀況良好(ECOG評分0~2分)的晚期肝細胞癌(HCC)患者可從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中獲益,但亞太區患者的疾病分期更晚一些,所以SHARP研究患者的獲益相對來說更優。
Child-Pugh分級是國際通用的肝硬化貯備功能的分級標準,對指導治療、判斷預后及藥物療效均有重要的參考價值。Matthias Pinter等對索拉非尼(多吉美)在不同肝功能Child-Pugh分級患者中的應用進行了回顧性研究。該研究入選了奧地利5個研究機構2006年5月-2007年12月期間,經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的晚期肝細胞癌(HCC)患者59例,其中,Child-Pugh A級患者26例(44%),B級患者23例(39%),C級患者10例(17%)。結果顯示,中位隨訪時間為8.3個月,總的中位OS為6.5個月。而根據Child-Pugh分級不同,患者中位OS也不同:肝功能Child-Pugh A級患者中位OS未達到(超過8.3個月),Child-Pugh B級患者中位OS 為4.3個月,而Child-Pugh C級患者中位OS僅為1.5個月(圖1)。Child-Pugh B/C級患者的至腫瘤進展時間與Child-Pugh A級患者相比無顯著差異。同時,該研究還依照BCLC標準對患者進行了分期,結果顯示:BCLC B/C患者的中位OS為10.2個月,而BCLC D的患者僅為1.5個月,兩組間存在顯著差異,P=0.0001。
既往研究結果顯示,索拉非尼(多吉美)用于Child-Pugh A級和B級患者的藥物暴露程度相似,常見毒性反應發生率相似,患者均可通過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獲益,且Child-Pugh A級患者的生存獲益優于Child-Pugh B級者,Child-Pugh A級患者選擇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的臨床獲益最佳。而對于Child-Pugh C級患者來說,即使接受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其生存獲益也很有限,因此,不推薦在Child-Pugh C級患者中使用索拉非尼(多吉美)。
既往多項研究提示,肝炎、肝硬化患者的肝臟硬化嚴重程度與其生存期密切相關,Child-Pugh C級的患者2年生存率較Child-Pugh A級和B級者顯著下降。因此,該研究中Child-Pugh C/B級患者的生存時間更短,是與其肝硬化程度較Child-Pugh A級患者更嚴重有關。
綜上所述,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后的生存獲益與肝細胞癌(HCC)患者的疾病分期和肝功能狀況密切相關,即分期越早,肝功能狀況越好,經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后的獲益越多。由于我國肝細胞癌(HCC)合并肝硬化者達80%以上,這一點對于我國肝細胞癌(HCC)患者來說尤其重要。所以,在適應證內,應該盡早開始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
由于肝功能失代償患者的自然死亡率高,可能會影響對藥物療效的準確判斷,所以建議肝功能良好,即Child-Pugh評分≤7分的肝細胞癌(HCC)患者選用索拉非尼(多吉美)。若膽紅素輕微升高,體能狀態良好,建議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以標準劑量開始,并根據情況調整劑量;而Child-Pugh評分中主要以膽紅素項目升高為主者則索拉非尼(多吉美)初始劑量應考慮適當減量,之后再根據患者耐受情況調整劑量。
疾病出現進展時的處理
索拉非尼(多吉美)獨特的作用機制可延緩疾病進展,或在已進展情況下穩定病情。目前除索拉非尼(多吉美)外尚無其他藥物獲準用于治療晚期肝細胞癌(HCC),因此,在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過程中若出現疾病進展,在患者耐受且醫師也認為繼續服用可使患者獲益的情況下,可考慮繼續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中華慈善總會多吉美患者援助項目也于2008年12月對肝癌患者停止贈藥的醫學標準進行了修改,即從開始服藥起,連續兩次判定為進展的患者(評估以最近一次影像學評價為對照)須終止多吉美治療。但是,如果臨床醫師根據患者具體情況判斷其繼續服藥仍可獲益,在患者簽署知情同意書的前提下,可以繼續申請贈藥,這更有利于部分晚期患者病情的控制。
認識新事物,往往需要經過“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這樣反復的過程。同樣,對于一種新藥全面、客觀的了解和認識也需要一個過程。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晚期肝細胞癌(HCC)患者的療效已得到證實,通過臨床實踐我們發現,越早期的患者獲益越明顯,而肝功能很差(Child-Pugh C)的患者獲益有限。因此,需要仔細選擇適合的患者以充分發揮索拉非尼(多吉美)的療效。目前,索拉非尼(多吉美)與其他抗腫瘤藥物(化療藥物或其他分子靶向藥物)聯合應用治療晚期肝細胞癌(HCC),與經導管肝動脈化療栓塞聯合治療中期肝細胞癌(HCC)等方面的研究正在進行。也許在不久的將來,能夠從索拉非尼(多吉美)治療中獲益的患者還會進一步擴大,但這還有待于進一步研究的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