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百特欣
- 藥品通用名: 富馬酸二甲酯腸溶膠囊
- 百特欣規格:240mg*14粒*4板
- 百特欣單位:盒
- 百特欣價格
- 會員價格:
富馬酸二甲酯腸溶膠囊(百特欣)說明書簡要信息:
【百特欣適應癥】
百特欣用于復發型多發性硬化成年患者的治療:包括臨床孤立綜合征、復發緩解型、活動性繼發進展型。
【百特欣用法用量】
一般信息
百特欣的起始劑量為120mg每日兩次,口服。7天后,劑量應增加至堆持劑量240mg每日兩次,口服。若對維持劑量不耐受,則可考慮劑量暫時減少至120mg每日兩次。在4周內應恢復推薦劑量240mg每日兩次。若恢復至維持劑量仍無法耐受,應考慮停用百特欣。隨餐服用百特欣可降低潮紅的發生率。或者,在服用百特欣前30分鐘服用非腸溶包衣阿司匹林(最高劑量為325mg),可降低潮紅的發生率或嚴重程度(參見藥代動力學)。
百特欣應整粒吞服,不得壓碎或咀嚼,膠囊內容物不得灑在食物上。百特欣可隨餐服用或不隨餐服用。
開始治療前的血液檢查
在開始治療前獲取全血細胞計數(CBC)(包括淋巴細胞計數)(參見注意事項)。
在采用百特欣治療前獲取血清轉氨酶、堿性硫酸酶和總膽紅素水平(參見注意事項)。
特殊人群
無需根據體重、性別和年齡調整劑量。
目前尚未在肝損傷或腎損傷受試者中開展研究。然而,這兩種情況預計不會影響對富馬酸單甲酯(MMF)的暴露量,因此無需調整劑量。
【百特欣注意事項】
速發過敏反應和血管性水腫
首劑給藥后或在治療期間的任何時候,百特欣可能會引發速發過敏反應和血管性水腫。體征和癥狀包括呼吸困難、蕁麻疹及喉嚨腫脹和舌腫脹。如果患者出現速發過敏反應或血管性水腫的癥狀或體征,應按指示停用百特欣并立即就醫。
進行性多灶性白質腦病
多發性硬化(MS)患者經百特欣治療后,曾發生過進行性多灶性白質腦病(PML)。PML是JC病毒(JCV)引起的一種腦部機會性病毒感染,通常僅發生在免疫力受損患者身上,往往會造成死亡或重度殘疾。曾有一例連續4年服用百特欣的患者在參與臨床試驗期間發生致死性PML。在臨床試驗期間,患者在服用百特欣的同時出現持續性淋巴細胞減少癥(淋巴細胞計數持續3.5年顯著<0.5x109/L)(參見注意事項)。該患者并未出現其他會導致免疫系統功能受損的全身性疾病,先前也未接受過已知會引發PML的那他珠單抗治療。患者也未同時服用任何免疫抑制或免疫調節藥物。
藥品上市后,在出現淋巴細胞減少癥(<0.9x109/L)的情況下也曾發生過PML。雖然淋巴細胞減少癥對前述病例的作用是不確定的,但大多數PML病例發生于淋巴細胞計數<0.8x109/L持續6個月以上的患者中。
在出現提示PML的首個體征或癥狀時,停用百特欣并進行適當的診斷評估。與PML相關的典型癥狀是多種多樣的,可在數天到數周內進展,包括身體一側的進行性無力或肢體笨拙,視覺障礙和思維、記憶和方向的改變,導致意識模糊和人格改變。
在出現臨床體征或癥狀之前,MRI結果可能是明顯的。在接受與PML相關的其他MS藥物治療的患者中,根據MRI結果,以及在不存在PML特異性臨床體征或癥狀的情況下對腦脊液中JCVDNA的檢測,診斷并報告了PML病例。許多患者隨后出現PML癥狀。因此,采用MRI監測可能與PML相一致的體征也許是有用的,任何可疑結果都應進一步調查,才能對PML(如存在)及早診斷。與診斷時具有典型臨床體征和癥狀的PML患者相比,初始無癥狀的PML患者停用引發PML的另一種MS藥物后,PML相關的死亡率和發病率較低。目前尚不明確前述差異是由于及早發現和停止MS治療,還是由于患者的病情差異。
帶狀皰疹和其他嚴重機會性感染
使用百特欣曾發生帶狀皰疹嚴重病例,包括播散性帶狀皰疹、眼部帶狀皰疹、帶狀皰疹腦膜腦炎和帶狀皰疹脊膜脊髓炎。這些事件可能在治療期間的任何時間發生。監測接受百特欣治療患者的帶狀皰疹體征和癥狀。如果發生帶狀皰疹,應針對帶狀皰疹給予適當治療。
使用百特欣還發生過其他嚴重機會性感染,包括嚴重病毒(單純皰疹病毒、西尼羅河病毒、巨細胞病毒)、真菌(念珠菌和曲霉菌)和細菌(諾卡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菌、結核分枝桿菌)感染病例。在淋巴細胞絕對計數(ALC)減少的患者以及ALC正常的患者中均報告了這些感染。這些感染累及腦、腦膜、脊髓、胃腸道、肺、皮膚、眼和耳。癥狀和體征符合這些感染中任何一種的患者應及時進行診斷評估,并接受適當的治療。
帶狀皰疹或其他嚴重感染患省考慮暫停百特欣治療,直至感染痊愈(參見不良反應)。
淋巴細胞減少癥
百特欣可能會降低淋巴細胞計數。在MS安慰劑對照試驗中,在百特欣治療的第一年內,平均淋巴細胞計數大約下降30%,然后保持穩定。停用百特欣后四周內,平均淋巴細胞計數增加,但未恢復至基線水平。6%的百特欣患者和<1%的安慰劑患者的淋巴細胞計數<0.5x109/L(正常下限為0.91x109/L)。經百特欣或安慰劑治療的患者發生感染(分別為60%和58%)和嚴重感染(分別為2%和2%)的幾率是相似的。在對照試驗中,淋巴細胞計數<0.8x109/L或<0.5x109/L的患者的嚴重感染發生率并未增加,雖然在一項擴展試驗中有一例患者在持續性淋巴細胞減少癥(淋巴細胞計數持續3.5年顯著<0.5x109/L)的情況下出現PML(參見注意事項)。
在對照和非對照臨床試驗中,2%的患者的淋巴細胞計數小于<0.5x109/L持續至少6個月,該組絕大多數患者在繼續治療后淋巴細胞計數仍然<0.5x109/L。目前尚未在先前淋巴細胞計數較低的患者中對百特欣進行研究。
按臨床指征,在開始服用百特欣之前、開始治療后6個月及之后每6~12個月,進行CBC(包括淋巴細胞計數)檢查。若淋巴細胞計數持續六個月以上<0.5x109/L,則考慮中斷百特欣。考慮到淋巴細胞計數有可能延遲恢復,若因淋巴細胞減少而停用或中斷百特欣,則繼續獲取淋巴細胞計數直到其恢復為止。考慮停止對嚴重感染患者的治療,直至痊愈。關于決定是否重新開始百特欣治療應根據臨床情況具體分析。
肝損傷
在藥品上市后,經百特欣治療的患者中出現具有臨床意義的肝損傷病例。發病時間從開始百特欣治療后數天到數個月不等。肝損傷的體征和癥狀包括:血清轉氨酶升高至正常上限的5倍以上,總膽紅素升高到正常上限的2倍以上。上述異常在中止治療后消退。有些病例需入院治療。并無任一病例導致肝衰竭、肝移植或死亡。然而,新的血清轉氨酶升高與藥物誘發的肝細胞損傷引起的膽紅素水平升高相結合,是嚴重肝損傷的重要預測因素,嚴重肝損傷可能會導致某些患者出現急性肝衰竭、肝移植或死亡。
在對照試驗中出現肝轉氨酶升高(最多不超過正常上限的3倍)(參見不良反應)。
按臨床指征,在開始服用百特欣之前以及治療期間,獲取血清轉氨酶、堿性磷酸酶(ALP)和總膽紅素水平。如果懷疑百特欣誘發具有臨床意義的肝損傷,則停用百特欣。
潮紅
百特欣可能會引發潮紅(如:溫熱、發紅、瘙癢和/或燒灼感)。在臨床試驗中,40%經百特欣治療的患者都會出現潮紅。潮紅癥狀通常在開始服用百特欣后很快出現,通常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有所改善或痊愈。絕大多數患者出現的潮紅為輕度或中度。3%的患者因潮紅而停用百特欣,不到1%的患者出現嚴重的潮紅癥狀,這些癥狀不危及生命,但需入院治療。隨餐服用百特欣可降低潮紅的發生率。或者,在服用百特欣前30分鐘服用非腸溶包衣阿司匹林(最高劑量為325mg),可降低潮紅的發生率或嚴重程度(參見用法用量和藥代動力學)。
【百特欣禁忌】
百特欣禁用于已知對富馬酸二甲酯或百特欣的任何輔料具有超敏反應的患者,反應包括速發過敏反應和血管性水腫(參見注意事項)
【百特欣有效期】
36個月
【百特欣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233993
【百特欣生產企業】
四川宏明博思藥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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