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上海長海醫院感染科 萬謨彬
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感染病科 翁心華
文章來源:《中華傳染病雜志》2012;7;30(7):387-390
聯合治療是優化治療的重要方案之一,根據用藥的指征和起點(即優化時間節點)不同采用優化聯合、起始聯合和挽救聯合。
優化聯合的用藥指征是治療早期應答不佳,起點通常是治療后24周。優化聯合是大多數藥物的聯合治療形式,在臨床應用中較常見。
起始聯合是在初次治療時就采取聯合治療,不以是否獲得早期應答或其他指標為指征,而常以終末期或危重患者作為治療對象,是優選患者和優化時間節點為零的聯合治療,是優化治療的一種特殊形式。
挽救聯合是指某一種核苷(酸)類似物治療患者,在維持治療過程中發生病毒學突破或耐藥后采取的聯合治療方法,臨床應用最為廣泛。
拉米夫定耐藥患者聯合
阿德福韋酯的挽救聯合治療已被大量循證醫學證據證實有效、耐藥率低,優于序貫使用阿德福韋酯或恩替卡韋,是指南推薦和公認的聯合治療方法。
無論是起始聯合還是優化聯合或挽救聯合治療患者,自聯合治療開始起算,達到指南中確定的治療終點,即HBeAg陽性患者發生血清學轉換后至少1年,或HBeAg陰性患者HBV DNA陰轉后至少1.5年,并經一定時間延長鞏固治療后,根據患者意愿可考慮停藥觀察。
對于優化聯合或挽救聯合治療患者應分兩步停藥,即“先用先停”原則。如先拉米夫定單藥治療后聯合阿德福韋酯治療患者,可先停拉米夫定,阿德福韋酯繼續治療6個月,期間至少復查2次,仍維持應答者再停用阿德福韋酯。對于起始聯合治療患者,則不需分兩步停藥,即“同用同停”原則。
所有患者在停藥后均應密切觀察,前4個月每月1次監測,以后每2至3個月1 次監測。隨訪中發現復發患者,應按核苷(酸)類似物經治正規停藥復發患者進行再治療。
拉米夫定優化治療慢性乙型肝炎相關文章:
核苷酸類似物優化治療中的若干問題
乙肝初治患者的拉米夫定優化治療
乙肝復發患者的拉米夫定優化治療
代償性肝硬化的拉米夫定優化治療
失代償性肝硬化的拉米夫定優化治療
專家共識:拉米夫定優化治療慢乙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