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適應癥】
1.原發性
免疫球蛋白缺乏癥,如X聯鎖低免疫球蛋白血癥,常見變異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亞型缺陷病等;
2.繼發性免疫球蛋白缺陷病,如重癥感染、新生兒敗血癥等;
3.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川崎病;
4.其他,如重癥系統紅斑狼瘡、原發和繼發性抗磷脂綜合征等。
【
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用法用量】
用法:使用時,用帶有濾網的輸液器進行靜脈滴注。輸注速度:首次使用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開始要慢,成人1.0毫升/分鐘(10-20滴/分鐘);持續15分鐘后若無不良反應,可逐漸加快速度,最快滴注速度不得超過3.0毫升/分鐘(約60滴/分鐘)。兒童滴速酌情減慢。
用量:
1.原發性免疫球蛋白缺乏或低下癥,首次劑量:400mg/Kg體重;維持劑量:200-400mg/Kg體重,給藥間隔時間視病人血清IgG水平和病情而定,一般每月一次。
2.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初始劑量:400mg/Kg體重/日,連續5日,維持劑量400mg/Kg體重/次,間隔時間視血小板計數和病情而定,一般每周一次。
3.川崎病:發病10日內使用。兒童治療劑量按體重2.0g/Kg靜脈滴注,一次輸完。
4.重癥感染:200-300mg/Kg體重/日,連續2-3日。
【
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注意事項】
1.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專供靜脈輸注用。
2.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應單獨輸注,不得與其他藥物混合輸用。
3.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應為澄清液體,如有混濁、沉淀、異物或瓶子裂紋、過期失效,不可使用。
4.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開啟后應一次輸注完畢,不得分次或給第二人輸用。
5.有嚴重酸堿代謝紊亂的病人應慎用。
6.輸注過程中若出現寒顫、發熱,應暫停或減緩滴注速度。
7.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為人血液制品,盡管經過篩檢及病毒滅活處理,仍不能完全排除含有病毒等未知病原體而引起的血源性疾病傳播的可能,使用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時,應查驗和記錄所用產品的生產企業和批號。
【
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禁忌】
1.對人免疫球蛋白過敏或有其他嚴重過敏史者。
2.有IgA抗體的選擇性IgA缺乏者。
【
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性狀】
應為無色或淡黃色澄清液體,可帶輕微乳光,不應有異物、絮狀物及沉淀。
【
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有效期】
36個月
【
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S20043008
【
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深圳市衛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生產地址:深圳市光明富力工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