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9月的《美國精神病學雜志》(Am J Psychiatry 2006;163:1519-1530.)上的一項報告,對于兩種藥物治療失敗的
抑郁癥患者,使用
碘甲腺氨酸鈉(T3)加強治療可能略優(yōu)于
鋰。
美國麻薩諸塞州總醫(yī)院的Andrew A. Nierenberg博士及其同事在STAR.D研究中比較了
鋰和T3對142例患者的有效性、耐受性
和安全性。這些參加者在抗
抑郁癥單藥治療的2個或更多試驗中,或
西酞普蘭初始治療后二次加強試驗(西酞普蘭加丁螺環(huán)酮)中沒有達到緩解或不耐受。
作者報告,T3組(24.7%)比
鋰組(15.9%)有更多的患者達到緩解,但是在調整了不同其他因素之后,差異無顯著性意義。兩個治療組之間至反應的時間和至緩解的時間沒有顯著差異。不良反應的發(fā)生頻率(但不是強度)在
鋰組較大,并且
鋰組有顯著更多的患者由于不良反應中斷治療。
作者總結說:“我們的結果提示,在加強治療被認為對患者適當的情況之下,T3比
鋰在有效性和耐受性上略有優(yōu)勢。T3在容易使用和不需要血液藥物水平監(jiān)測方面也提供優(yōu)勢。” 他們還說,STAR.D數據的進一步分析將描述繼續(xù)
鋰或T3加強治療的同時,進入12個月自然隨訪階段的患者的較長期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