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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必殊適應癥】
1.對腎上腺糖皮質激素有反應的眼科炎性病變及眼部表面的細菌感染或有感染危險的情況;
2.眼用激素用于眼瞼、球結膜、角膜、眼球前段組織及一些可接受激素潛在危險性的感染性
結膜炎等炎性疾病,可以減輕水腫和炎癥反應。它們也適用于慢性前
葡萄膜炎、化學性、放射性、灼傷性及異物穿透性角膜損傷;
3.有抗感染成分的復方制劑可以應用于發生眼表感染危險大的部位和預計有大量細菌存在于眼部的潛在危險時;
典必殊中特有的抗感染藥物對一些常見的眼部細菌和病原菌有效:葡萄球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及表皮葡萄球菌(凝血酶陽性及陰性),包括耐青霉素株。鏈球菌:A組β溶血性鏈球菌、一些非溶血性鏈球菌和一些肺炎鏈球菌。銅綠假單胞菌、大腸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產氣腸桿菌、奇異變形桿菌、摩氏摩根菌、多數普通變形桿菌株、流感嗜血桿菌、腔隙莫拉菌、埃氏嗜血菌、醋酸鈣不動桿菌以及一些奈瑟菌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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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必殊用法用量】
1.每4至6小時一次,每次1至2滴滴入結膜囊內。在最初1-2天劑量可增加至每2小時1次。根據臨床征象的改善逐漸減少用藥的頻度,注意不要過早停止治療。用前搖勻。
2.第一次開處方不能超過20毫升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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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必殊注意事項】
1.首次或停藥后重新使用典必殊前需經裂隙燈檢查后應用,如有必要,需要進行熒光素角膜染色檢查。
2.過量和/或長期使用眼部激素可以增加眼部并發癥并引起系統副作用。如治療期間經過一定的時間觀察后感染情況仍無改善,則應采取其他的治療措施降低上述風險。
3.局部使用糖皮質激素可能會伴隨尿液和血漿中氫化可的松濃度的降低。糖皮質激素治療,尤其是大劑量或者長期使用,可引起丘腦-垂體-腎上腺皮質軸(HPA軸)抑制,庫欣綜合征(Cushing‘ssyndrome)以及兒童增長速率減慢。
4.長期使用眼部激素可能會導致眼壓升高和/或
青光眼,伴隨視神經受損、視力下降、視野缺損、后囊下
白內障形成。有青光眼病史或家庭史的患者由于糖皮質激素引起眼內壓升高的風險更大,易感人群(如:糖尿病患者)中的糖皮質激素誘導性眼內壓升高和/或白內障形成的風險升高。如果使用上述產品10天或更長時間,使用過程中應該常規的監測眼壓,包括眼壓測量困難的兒童和不合作的患者。尤其需要注意兒童患者,因為兒童中的糖皮質激素誘導性眼內壓升高的風險可能更高,而且發生時間可能早于成人。青光眼患者需要每周監測。
5.糖皮質激素可能降低機體對細菌、真菌或病毒感染的免疫性,同時還可能掩蓋感染的臨床體征并加重已經存在的感染。對于出現持續性角膜潰瘍的患者,應考慮真菌感染的可能性。如果患者出現真菌感染,應停用糖皮質激素。典必殊僅可用于需要激素/抗感染聯合治療的眼部急性化膿性病變。長期使用抗生素可能會導致非藥物敏感性病原體(包括真菌)的過度生長,抑制宿主的免疫反應,增加眼部二重感染。如果出現二重感染,應進行適當的治療。長期使用激素后應該注意角膜真菌感染的風險。
6.局部眼用糖皮質激素可能延緩角膜傷口愈合。此外,局部應用非甾體抗炎藥(NSAID)可延緩或延遲愈合。合并使用局部非甾體抗炎藥和局部用其他激素可能增加傷口愈合問題的風險。
7.在一些導致角膜、鞏膜變薄的病變中使用激素可能導致穿孔的發生。
8.應在病情控制后停藥。突然停止使用抗生素或大劑量的糖皮質激素,會引發感染/炎癥的復發。長期和其它抗生素一起使用,可能導致非敏感微生物的過度生長。
9.部分患者在局部使用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可能發生過敏。超敏反應的嚴重程度可能為局部副作用或全身性反應,例如紅斑、發癢、蕁麻疹、皮疹、速發過敏反應、類速發過敏反應或大皰性反應。如果用藥過程中發生超敏反應,應停止治療。
10.典必殊與其它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可能發生交叉過敏,對局部眼用妥布霉素過敏的患者還可能對其他局部和/或全身性氨基糖苷類藥物過敏。
11.在接受全身性氨基糖苷類藥物治療的患者中,已有神經毒性、耳毒性和腎毒性的嚴重不良反應的報告,因此,與典必殊合用時應慎重。
12.治療眼部感染或炎癥期間不建議配戴隱形眼鏡(軟性或硬性)。配戴隱形眼鏡時勿使用典必殊;使用典必殊后15分鐘內勿配戴隱形眼鏡。此外,其中的抑菌劑苯扎氯銨可能會引起眼睛刺激或隱形眼鏡脫色。
13.同其它的眼科制劑一樣,暫時的視力模糊或者其它干擾可能會影響駕駛或操作機器。如果使用后出現視力模糊,患者需等待至視力清楚才能駕駛或操作機器。
14.為了防止在運動員尿液樣本中地塞米松的檢測濃度超出相關規定,請運動員慎用典必殊。
15.請勿將瓶口接觸任何物體的表面,以防止污染瓶內液體。
16.藥物應放置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17.首次開封4周后丟棄。
18.建議在滴用后輕閉眼瞼和閉塞鼻淚管。這可減少局部途徑給藥藥品的全身吸收,從而減少全身副作用。
19.如果在易感人群[包括兒童和接受CYP3A4抑制劑(包括利托那韋和科比司他)治療的患者]中大量或長期持續使用該藥物,眼用地塞米松的全身吸收可引起庫欣氏綜合征和/或腎上腺抑制。這些情況下不應突然停止治療,而是逐漸減少藥物用量。
20.如果與其他眼部藥品合用,用藥之間應間隔5分鐘。眼膏應最后使用。
21.已知或疑似神經肌肉疾病(如重癥肌無力或帕金森病)患者使用典必殊滴眼液/眼膏時應謹慎。因為氨基糖苷類藥物可對神經肌肉功能產生影響,故可能會加重肌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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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必殊禁忌】
1.
單純皰疹病毒性
角膜炎(樹枝狀角膜炎)、牛痘、水痘及一些因病毒感染引起的角膜和結膜疾患,眼部分枝桿菌感染,眼部真菌感染或未經治療的寄生性感染;
2.對典必殊中任何成份過敏者;
3.角膜異物未完全去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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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必殊性狀】
典必殊為白色至類白色的混懸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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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必殊有效期】
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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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必殊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J20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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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必殊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s.a.ALCON-COUVREURn.v.
生產地址:Rijksweg14,2870Puurs,比利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