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德巴金
- 藥品通用名: 丙戊酸鈉口服溶液
- 德巴金規格:300ml:12g
- 德巴金單位:盒
- 德巴金價格
- 會員價格:
丙戊酸鈉口服溶液(德巴金)說明書簡要信息:
【德巴金適應癥】
適用于全面性、部分性或其它類型癲癇。
【德巴金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2次,每日用量取決于年齡和體重。
單藥治療
常規劑量如下:
成人:
一般從600mg/日起步,每隔3天可增加200mg,直至癥狀得到控制。通常
劑量范圍為每天服1000mg至2000mg,即20-30mg/kg。若癥狀仍未得到控制,
劑量可以增加至2500mg/日。
體重超過20kg的兒童:
一般從400mg/日起步(與體重無關),間隔加藥直到癥狀得到控制;一般劑
量范圍為每日20-30mg/kg。若癥狀未得到控制,劑量可以增加至35mg/kg/日。
體重20kg以下的兒童:
一般為每日20mg/kg,嚴重病例可加量,但僅限于那些可以監測丙戊酸血藥
濃度的患者。劑量若高于每日40mg/kg,就必須監測臨床生化指標及血液學指標。
在口服制劑中,糖漿,口服液和顆粒更適合于11歲以下兒童服用。
腎功能不全的患者:
可能需要降低劑量。因血漿濃度監測可能起誤導作用,劑量應根據臨床監測
進行調整。
肝功能損傷的患者:
由于水楊酸類與丙戊酸具有相同的代謝途徑,因此二者不可同時被服用(見
注意事項和藥物相互作用)。
肝功能損傷,包括肝衰竭導致的死亡,曾發生在使用丙戊酸治療的病人中
(見禁忌和注意事項)。
水楊酸類不可用于16歲以下兒童(見阿司匹林/水楊酸治療Reye綜合征的
產品介紹)。此外與丙戊酸鈉聯合使用,對于3歲以下的兒童會增加肝毒性的危
險(見注意事項)。
聯合治療
若開始使用丙戊酸鈉時患者已經使用其它抗癲癇藥物,后者需緩慢撤藥。同
時丙戊酸鈉的劑量增加也應逐漸進行,一般在2周后加至目標劑量。若與誘導肝
酶活性的抗癲癇藥物(如苯妥英、苯巴比妥、卡馬西平)合用,那么丙戊酸鈉的
加藥速度應為5-10mg/kg/日。一旦撤除了肝酶誘導劑,丙戊酸鈉的劑量也可能要
減少。若同時合用巴比妥類藥物,特別是出現了鎮靜作用(尤其是在兒童),巴
比妥類應減量。
注意:如果兒童服用劑量超過40mg/kg/日,應注意監測臨床生化指標及血液
學指標。
適宜劑量的確定主要取決于疾病的控制情況,毋須常規進行血藥濃度監測。
但如果控制不佳或懷疑出現副作用時,進行血藥濃度監測,可能會有所幫助。
女童,女性青少年,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妊娠婦女
德巴金應該由具有處理癲癇經驗豐富的醫師啟動處方給藥,并監督其用藥。除
非其他治療無效或不耐受時,方可在女童、女性青少年和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中使
用丙戊酸鹽治療(見禁忌,注意事項和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并應
在使用過程中定期隨訪,重新評估其風險和獲益。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當丙戊酸鹽作為孕期女性癲癇患者的唯一治療手段時,
最好采用德巴金最低有效劑量的單藥治療,如有可能,采用緩釋劑型。妊娠期間,
非緩釋劑型的日劑量應至少分兩次服用。
【德巴金注意事項】
特別提示
開始抗癲癇藥物治療時,除了一些特定癲癇類型會出現自發變化外,極少數
病例還會出現癲癇發作頻率增加或新的癲癇發作類型。這主要與合用其他抗癲癇
藥物或藥代動力學的相互影響(見藥物相互作用),毒性反應(肝病或腦病,
見注意事項和不良反應)或藥物過量有關。
由于服用德巴金后,藥物在體內被轉化為丙戊酸,因此在服用德巴金的同時不應
聯合服用其他含有可轉化為相同化合物的活性成份的藥品,以防止體內丙戊酸過
量(如雙丙戊酸鹽、丙戊酰胺等)。
警告
1.避孕計劃
女童,女性青少年和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醫生必須告知患者子宮內暴露于丙戊酸鹽的兒童發生先天畸形和神經發育
障礙風險的相關綜合信息,包括這些風險的嚴重程度,并在使用丙戊酸鹽的整個
治療期間持續使用有效避孕措施(見警告的子章節避孕)。
患者應被告知查看患者手冊,患者可通過賽諾菲公司官網、賽諾菲產品咨詢
電話800(400)-820-8884或掃描產品包裝盒上的藥品追溯碼獲取更多相關詳細信
息。
避孕計劃還涉及目前沒有性行為的女性,除非處方醫生認為有令人信服的理
由表明沒有妊娠的風險。
附加措施
?藥劑師或其他醫療保健專業人員在每次丙戊酸鹽產品分發時一并發放患
者卡,使患者能夠獲悉患者卡內容,或指導患者通過賽諾菲公司官網、賽諾菲產
品咨詢電話800(400)-820-8884或掃描產品包裝盒上的藥品追溯碼獲取更多相關
詳細信息。
?建議患者在計劃或疑似妊娠時不要停止丙戊酸鹽藥物治療,并立即聯系
專科醫生。
女童
?醫生告知女童父母/監護人,一旦使用丙戊酸鹽的女童出現月經初潮時需
要聯系專科醫生。
?醫生告知出現月經初潮的女童父母/監護人,子宮內暴露于丙戊酸鹽的兒
童發生先天畸形和神經發育障礙風險的相關綜合信息,包括這些風險的嚴重程度;
并建議患者通過賽諾菲公司官網、賽諾菲產品咨詢電話800(400)-820-8884或掃
描產品包裝盒上藥品追溯碼獲取更多相關詳細信息。
?對于出現月經初潮的患者,專科醫生每年重新評估對丙戊酸鹽治療的需
求,并考慮其他治療方案。如果丙戊酸鹽是唯一合適的治療方法,則應討論使用
有效避孕措施和所有其他避孕計劃的必要性。專科醫生應盡一切努力使女童在成
年之前轉為其他治療方案。
妊娠試驗
在開始丙戊酸鹽治療前必須排除妊娠。為排除妊娠期間意外用藥,對于妊娠
試驗(血漿妊娠試驗)結果非陰性(試驗結果需要醫護人員確認)的有生育能力
的女性,不得開始丙戊酸鹽治療。
避孕
接受丙戊酸鹽治療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須在使用丙戊酸鹽的整個治療期
間持續使用有效避孕措施。必須向這些患者提供避孕相關綜合信息,如果她們沒
有使用有效避孕措施,應該向她們提供避孕建議。應該使用至少一種有效避孕方
法(最好選用不依賴于使用者的避孕方法,例如宮內節育器或植入物)或兩種互
補的避孕方法(包括屏障法)。當患者參與討論選擇避孕方法時,應評估每例患
者的個體情況,以確保患者充分參與討論并遵守所選擇的避孕方法,即使患者已絕經,她也須遵循有效避孕的所有建議。
專科醫生進行年度治療評估
應至少每年評估一次丙戊酸鹽是否是最適合患者的治療方法。患者應獲悉與
使用丙戊酸鹽相關的危害和必要的預防措施。專科醫生應在開始治療時和每次年
度評估期間討論年度風險確認表,并確保患者獲悉其內容。
女童,女性青少年和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應被告知子宮內暴露于丙戊酸鹽的
兒童發生先天畸形和神經發育障礙風險的相關綜合信息,包括這些風險的嚴重程
度,并可通過賽諾菲公司官網、賽諾菲產品咨詢電話800(400)-820-8884或掃描產
品包裝盒上的追溯碼獲取更多相關詳細信息。
妊娠計劃
對于癲癇患者,如果女性計劃妊娠,須由癲癇專科醫生重新評估丙戊酸鹽治
療并考慮其他治療方案。應該盡一切努力在受精前和停止避孕前轉為合適的其他
治療方案(見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如果無法轉換,該女性應接受有關未
出生胎兒的丙戊酸鹽風險的進一步咨詢,以支持她有關計劃生育的知情決定。
在妊娠情況下
如果使用丙戊酸鹽的女性妊娠,應立即將其轉診至專科醫生處,以重新評估
丙戊酸鹽治療,并考慮其他治療方案。暴露于丙戊酸鹽的妊娠患者及其伴侶應轉
診至產前醫學經驗豐富的專科醫生處,以便對妊娠暴露進行評估和咨詢(見孕
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教育資料
為了協助醫療保健專業人員和患者避免妊娠期間暴露于丙戊酸鹽,賽諾菲公
司提供了教育材料,以加強警示,并提供有關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使用丙戊酸鹽的
指南以及避孕計劃的詳細信息。建議向接受丙戊酸鹽治療的所有有生育能力的女
性提供患者手冊和患者卡。
當首次使用丙戊酸鹽治療時,當專科醫生對丙戊酸鹽治療進行年度評估時,
以及當女性計劃妊娠或已經妊娠時,應使用風險確認表。
2.有生育能力的男性用藥
一項回顧性觀察性研究表明,在受孕前3個月,與接受拉莫三嗪或左乙拉西
坦治療的男性相比,在受孕前3個月內接受丙戊酸鹽治療的男性所生的兒童發生
神經發育障礙(NDD)的風險增加(見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丙戊酸鹽男性
暴露對所生兒童的風險)。
作為預防措施,處方醫生應告知男性患者該潛在風險,并與患者討論在使用
丙戊酸鹽期間和停藥后3個月內有效避孕的必要性,包括女性伴侶的避孕措施。
在受孕前至少3個月停用丙戊酸鹽的男性所生兒童的風險尚不清楚。
應告知男性患者:
-治療期間和停藥后3個月內不得捐獻精子;
-如果計劃生育,應在停止避孕前咨詢醫生,以討論替代治療方案;
-如果男性患者在受孕前3個月內使用過丙戊酸鹽,則男性患者和其女性
伴侶應在發現妊娠時聯系其醫生進行咨詢。
還應告知男性患者需要由治療癲癇或雙相情感障礙有經驗的專科醫生定期
(至少每年一次)審查治療情況,并充分評估丙戊酸鹽是否為最適合患者的治療
選擇。在治療期間,專科醫生應確保男性患者已認識到使用丙戊酸鹽的風險,并
了解所需的注意事項(年度風險確認表)。
教育資料
賽諾菲公司提供了教育材料可供醫療專業人員和男性患者使用。應向所有使
用丙戊酸鹽的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提供患者指南。
3.嚴重肝損害
發生的條件
有非常罕見嚴重的肝損害造成死亡的病例報道。經驗表明,風險最大的患者
是嬰兒,特別是在使用多種抗驚厥藥物聯合治療時,3歲以下及那些有嚴重發作
的嬰幼兒,屬于高危人群,尤其是那些同時伴有腦損害、智力缺陷和/或先天性代
謝障礙,包括線粒體病,如肉毒堿缺乏、尿素循環障礙、POLG突變,或退行性
疾病的患者。
3歲以后以上情況發生明顯減少,并隨年齡逐漸降低。
大多數病例中,這種肝臟損傷發生在治療的前6個月。
先兆癥狀
臨床癥狀對早期診斷是至關重要的。特別是在黃疸出現之前,出現下列情況
應該考慮有肝功能損害的可能,尤其上述有風險的患者:
?非特異性癥狀:通常突然發作,例如無力、厭食、虛弱感和嗜睡,有時
伴有反復嘔吐和腹痛。
?癲癇患者癥狀復發。
應告知患者(或患兒的家屬),一旦出現以上情況,應立即報告醫生。應馬
上進行臨床體檢和肝功能的實驗室檢查。
檢查
應在治療前測定肝臟功能,并在開始治療的前6個月內定期監測,尤其是高
危患者(見“嚴重肝損害發生的條件”和藥物相互作用)。
在常規檢查中,反映蛋白合成、特別是凝血酶原比率的檢測最為重要。
如果確定存在異常低的凝血酶原比率、特別是合并有其他生物學異常(纖維
蛋白原和凝血因子水平顯著降低;膽紅素濃度增加及轉氨酶升高)時,需要停止
德巴金治療。
作為預防,如果合并使用水楊酸鹽,由于與德巴金具有相同的代謝途徑,也應
停止水楊酸鹽治療。
4.胰腺炎
有嚴重胰腺炎、甚至致命的極罕見報道。這種致命的危險在幼兒中最高,但
危險隨著年齡增長而降低。嚴重的癲癇發作,神經系統損害或者抗癲癇治療可能
是導致重癥胰腺炎的危險因素。肝功能衰竭并發胰腺炎時,病死率升高。
對急性腹痛的患者應給予快速的醫療檢查。若胰腺炎診斷成立,丙戊酸應立
即停用。
5.兒童
3歲以下的兒童推薦使用德巴金單藥治療,但在這種患者開始治療前應權衡潛
在的益處與發生肝損害或胰腺炎的風險。
由于存在肝毒性風險,3歲以下兒童應避免合用水楊酸類藥物。
6.含雌激素藥物
丙戊酸鹽不會降低激素類避孕藥的療效。
但是,含雌激素類產品,包括雌激素類避孕藥,可能會增加丙戊酸鹽的清除
率,這可能會導致丙戊酸鹽血清濃度和療效的潛在降低。當開始或停用含雌激素
類藥物時,醫生應監測臨床反應(癲癇控制),并考慮監測丙戊酸鹽的血清濃度
(見藥物相互作用)。
7.自殺意圖及行為
曾有患者按照治療適應癥接受抗癲癇治療后出現自殺意圖及行為的報道。一
項隨機安慰劑對照的抗癲癇藥物試驗的薈萃分析也顯示出自殺意圖及行為風險
輕度增加。這一作用機制尚不清楚。
因此,應該監測患者的自殺意圖及行為的征兆,并考慮進行適當的治療。如
果發現自殺意圖及行為征象,應該建議患者(患者看護人)立即尋求醫療幫助。
8.碳青霉烯類藥物和氨曲南
不建議同時使用丙戊酸鈉和碳青霉烯類藥物及氨曲南(見藥物相互作用)。
9.已知或疑似患有線粒體病的患者
丙戊酸鹽可能會觸發或加重由線粒體DNA和核編碼的POLG基因變異引起
的線粒體病的臨床體征。特別地,伴隨著丙戊酸鹽的治療,急性肝功能衰竭和肝
相關的死亡在患有由線粒體酶聚合酶γ基因變異引起的遺傳性神經代謝綜合征
(POLG;例如Alpers-Huttenlocher綜合征)的患者中有更高的比例。有家族史
或有疑似POLG相關疾病的癥狀的患者應被懷疑患有POLG相關疾病,包括但
不限于不能解釋的腦病,難治性癲癇(局灶,肌陣攣),癲癇持續狀態的表現,
發育遲緩,精神運動退化,感覺運動性軸索性神經病變,肌病小腦性共濟失調,
眼肌麻痹,或復雜性偏頭痛伴有枕部先兆。POLG變異測試應依據此種疾病現行
的臨床診斷評估操作標準進行(見禁忌)。
10.尿素循環障礙和高氨血癥風險
因為丙戊酸鹽有致高氨血癥的危險,當懷疑患者有尿素循環酶缺陷,在治療前應做代謝方面的檢查(見警告“低肉毒堿血癥風險患者”和“嚴重肝損害”)。
11.低肉毒堿血癥風險患者
丙戊酸鹽給藥可能會引發低肉毒堿血癥的發生或惡化,從而導致高氨血癥
(可能導致高氨血癥腦病)。還觀察到其他癥狀,如肝毒性、低酮低血糖、肌病
(包括心肌病)、橫紋肌溶解癥、范科尼綜合征,主要發生在有低肉毒堿血癥或
已有低肉毒堿血癥危險因素的患者中。丙戊酸鹽可降低肉毒堿血液和組織水平,
從而損害線粒體代謝(包括線粒體尿素循環)。丙戊酸鹽治療時出現癥狀性低血
氨癥風險增加的患者包括代謝障礙患者,包括與肉毒堿相關的線粒體障礙(見
“已知或疑似患有線粒體病的患者”和“尿素循環障礙和高氨血癥風險”),10歲以
下的患者聯合使用丙戊酸結合藥物或其他抗癲癇藥,肉毒堿營養攝入受損。
應提醒患者立即報告任何高氨血癥跡象,如共濟失調、意識障礙、嘔吐,以
便進一步調查。當觀察到低肉毒堿血癥時,應考慮補充肉毒堿。
只有當丙戊酸鹽治療的益處大于這些患者的風險,并且沒有合適的治療替代
方案時,才應使用丙戊酸鹽治療已知全身原發性肉毒堿缺乏癥和糾正低肉毒堿血
癥的患者。在這些患者中,應密切監測低肉毒堿血癥的復發情況。
應警示患有II型肉毒堿棕櫚酰基轉移酶(CPT)缺陷的潛在患者,應注意由
于服用丙戊酸鹽而致橫紋肌溶解的風險增高。這些患者應考慮補充肉毒堿。
12.驚厥加重
與其他抗癲癇藥物一樣,一些患者可能出現可逆性的發作頻率和嚴重程度的
加劇(包括癲癇狀態),或者隨著丙戊酸的使用出現新類型的驚厥發作。一旦出
現驚厥加重,應建議患者立即就醫(見不良反應)。
13.伴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和系統癥狀的藥物反應(DRESS)/多器官超敏反應
有報道稱使用丙戊酸鈉的患者發生伴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和系統癥狀的藥物
反應(DRESS)。DRESS可能為致命性或危及生命的。DRESS通常表現為發熱、
皮疹、淋巴結改變和/或面部腫脹,并累及其他器官系統,如肝炎、腎炎、血液學
異常、心肌炎或有時類似急性病毒感染性肌炎。常見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如果出
現這些癥狀和體征,應立即對患者進行評估,如果癥狀或體征不能確定為其他病
因,丙戊酸鈉應停止使用且不能恢復使用。
14.對HIV和CMV病毒復制的影響
體外研究表明在一定試驗條件下,丙戊酸鈉可以刺激HIV和CMV病毒復
制,臨床結果未知。另外,這些體外研究的結果對于接受最大限度抑制抗逆轉錄
病毒的患者是不確定的。但是在解釋接受丙戊酸鈉治療的HIV感染者定期病毒
載量監測結果時,或在臨床隨訪CMV感染患者時,應考慮這些因素。
注意事項
1.肝功能檢測
應在治療前測定肝臟功能(見禁忌),并在開始治療的前6個月內定期監
測,尤其對于高危患者(見注意事項警告)。就如大多數抗癲癇藥物,應注
意肝臟酶水平的輕微升高,尤其在治療開始階段,但通常是一過性和獨立性的,
無臨床征兆。推薦在這些患者中進行更深入的生物學檢查(包括凝血酶原比率);
并考慮適時調整劑量,必要時復查。
2.血液檢測
在治療前、手術前或者發生自發性淤傷或出血時,應做血常規檢查(血細胞
計數,包括血小板計數、出血時間及凝集試驗),并在治療中進行監測(見不
良反應)。
3.尿液檢測
丙戊酸鈉的酮代謝產物部分通過尿液排除,可能導致尿酮檢測結果錯誤。
4.系統性紅斑狼瘡的患者
盡管在用藥過程中極少觀察到免疫學異常,對系統性紅斑狼瘡的患者應權衡
潛在的益處和風險。
5.體重增加
應警示患者在接受丙戊酸鹽治療開始時可能出現體重增加的風險,并采取適
當的措施來減少它的發生(見不良反應)。
6.酒精
不建議在使用丙戊酸鹽治療期間攝入酒精。
7.腎功能不全
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減少劑量。由于血漿濃度監測可能會有誤導,劑
量應根據臨床監測進行調整。
8.對駕駛及操作機器能力的影響
應警示患者可能出現嗜睡的風險,尤其在抗癲癇藥聯合治療或合用苯二氮?
類藥時(見藥物相互作用)。
【德巴金禁忌】
有以下情況的患者禁用:
?妊娠期間,除非沒有合適的其他治療方案才可以使用德巴金,其他情況都
應禁用;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除非滿足避孕計劃的條件才可以使用德巴金,其他情
況都應禁用。
?急性肝炎;
?慢性肝炎;
?有嚴重肝炎的病史或家族史,特別是與用藥相關的;
?對丙戊酸鈉、雙丙戊酸鈉、丙戊酰胺過敏;
?肝性卟啉癥;
?合用甲氟喹、圣約翰草(StJohn‘sWort);
?已知患有由核基因編碼的線粒體酶聚合酶γ突變引起的線粒體病(POLG,
例如Alpers-Huttenlocher綜合征)的患者和2歲以下疑似患有POLG相關疾病
的兒童(見注意事項);
?已知患有尿素循環障礙疾病的患者(見注意事項);
?已知全身原發性肉毒堿缺乏且未糾正的低肉毒堿血癥患者(見注意事
項低肉毒堿血癥風險患者)。
【德巴金性狀】
德巴金為紅色澄清的粘稠液體。
【德巴金有效期】
36個月
【德巴金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1435
【德巴金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賽諾菲(杭州)制藥有限公司
Sanofi(Hangzhou)PharmaceuticalCo.,Ltd.
生產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江陵路325號
郵政編碼:310051
產品咨詢電話:800(400)-820-8884
這有丙戊酸鈉口服溶液(德巴金)說明書/副作用/效果、不良反應、適應癥、生產企業、性狀、用法用量、批準文號、有效期禁忌癥及其價格等信息,欲了解更多詳情,請您
【咨詢專科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