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欣適應癥】
適用于各種類型
抑郁癥。
【
一夫欣用法用量】
起始劑量:為每天75mg,分2-3次進餐時服用。根據病情和耐受性可以逐漸增加劑量到150mg/天,一般情況最高劑量為225mg/天,分三次口服;日增加劑量為75mg時,至少應間隔4天。對門診治療的中度抑郁癥患者,無證據表明225mg/天以上的劑量更有效;但對住院的嚴重抑郁癥患者,平均有效劑量為350mg/天,某些重癥患者可增加至375mg/天,分三次口服。
肝損害患者的劑量:
肝硬化的患者與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和O-去甲基文拉法辛(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長(文拉法辛延長約30%,ODV延長約60%)、清除率下降(文拉法辛約下降50%,ODV約下降30%),對于輕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起始劑量必須減少50%。對于有些患者,劑量減少50%以上可能更合適。因為肝硬化患者的藥物清除率有較大個體差異,對于某些患者應個體化用藥。
腎臟損害患者的劑量:腎功能不全患者(GFR=10~70ml/min)與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的清除率下降、文拉法辛和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長(文拉法辛消除半衰期延長約50%,消除率下降約24%;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長約40%),每日總劑量必須減少25%~50%。接受透析治療的患者(文拉法辛的消除半衰期延長約180%,清除率約下降57%;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長約142%,消除率下降約56%),每日總劑量必須減少50%,在透析治療結束再予給藥。因為腎功能不全患者的藥物清除率有較大個體差異,對于某些患者應當個體化用藥。
老年患者的劑量:老年患者無需根據年齡進行劑量調整。但如其他抗抑郁藥一樣,老年患者的治療應當謹慎,劑量需要個體化,尤其是在增加劑量時更需格外小心。
維持治療:一般認為,對抑郁癥急性發(fā)作期治療有效后需要幾個月或更長時間的藥物維持治療。根據有限的數據資料,還無法確認文拉法辛維持治療劑量是否應等于初始治療的有效劑量。應該定期重新評估患者情況以決定維持治療的必要性和治療的合適劑量。
停藥:停用文拉法辛、其他SNRI和SSRI藥物,會出現相應撤藥癥狀(參見警告)。推薦逐漸的減少劑量而不是突然停藥。在停藥過程中,應監(jiān)測病人的這些癥狀。如果在減藥或停藥過程中出現不能耐受的反應,可以考慮恢復至先前的處方劑量,以后醫(yī)生可以再以更慢的速度減藥。
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的轉換使用:從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換用文拉法辛時,應停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至少14天后方可服用。如從文拉法辛換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應在停用文拉法辛至少7天后。
【
一夫欣注意事項】
特別警告:兒童和青少年的自殺問題
對患有嚴重抑郁癥和其它精神障礙的兒童和青少年,使用一夫欣的短期研究顯示能增加自殺觀念和自殺行為的風險。應當密切觀察臨床癥狀惡化和自殺行為,尤其在開始治療或者是改變劑量或改變劑量方案期間,應當采用藥物的最小起始量以減少過量的風險。
警告:
臨床癥狀的惡化和自殺風險
患有抑郁癥的成年和兒童患者,無論是否服用抗抑郁藥物,他們的抑郁癥都有可能惡化,并有可能出現自殺意念和自殺行為以及行為異常變化,這種風險一直會持續(xù)到病情發(fā)生明顯緩解時為止。長期以來一直關注抗抑郁藥物有誘導某些患者抑郁癥狀惡化,以及自殺的可能。在患有抑郁癥和其它精神障礙的兒童和青少年患者的短期臨床試驗中,發(fā)現抗抑郁藥物能夠增加自殺意念和自殺行為發(fā)生的風險。
針對患有抑郁癥、強迫癥(OCD)或其它精神障礙的兒童和青少年患者進行的9種抗抑郁藥物(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或其它的抗抑郁藥)的短期安慰劑對照的臨床試驗(共24項臨床試驗,包括4400多例患者)進行的綜合統(tǒng)計分析顯示,接受抗抑郁藥物治療的患者,在治療最初的幾個月里,發(fā)生自殺意念和行為的不良事件的風險性增加。接受抗抑郁藥物的患者該類事件的平均風險率為4%,是安慰劑組患者(風險率為2%)的2倍。各種藥品的風險率有明顯差異,但幾乎所有的試驗研究中都呈現上升趨勢。在抑郁癥的試驗中觀察到的風險率是很一致的,有關其它精神疾病(強迫癥和社交焦慮障礙)的一些試驗中也出現了類似的風險。這些試驗中未發(fā)生任何一例自殺。尚不明確這種兒童患者的自殺風險在長期用藥時(幾個月以后)是否相似,也不知道這種自殺風險在成年患者中是否也出現相同趨勢。
無論治療哪種適應癥,對接受抗抑郁藥物治療的所有兒童患者,都應當密切觀察其臨床癥狀惡化、自殺傾向以及行為變化異常情況。尤其在藥物最初治療的數月內,及增加或減少劑量的時候。這些觀察一般應當包括在最初治療的4周內,每周與患者、患者家屬或其看護人當面溝通至少一次,在隨后的4周內,每隔一周隨訪一次,這樣隨訪至第12周,然后在12周后每當出現相應癥狀時隨訪。另外,在各次當面隨訪之間應當用電話進行溝通。
當成年患者使用抗抑郁藥物治療抑郁癥、其它抑郁障礙和其它精神疾病時,尤其是在開始治療的數月內,或者在調整劑量時(無論是增加或減少劑量),同樣也需要觀察患者是否有臨床癥狀惡化以及自殺傾向。
用抗抑郁藥物治療患有抑郁癥、其它精神病性或非精神病性障礙的成年和兒童患者時,可以出現下列癥狀:焦慮、激越、驚恐發(fā)作、失眠、易怒、敵意、攻擊性、沖動、靜坐不能(精神運動性不安)以及輕癥躁狂和躁狂。雖然尚未建立這些癥狀的出現與抑郁癥的惡化和/或自殺沖動的產生之間的因果關系,但注意到了這些癥狀的出現可能是產生自殺傾向的先兆。
當患者的抑郁癥狀持續(xù)惡化,出現自殺傾向,或出現可能是抑郁癥狀惡化或自殺傾向的先兆癥狀時,應當仔細考慮包括可能中止藥物治療在內的治療方案調整。如果這些癥狀是嚴重的、突發(fā)的、或與患者當前癥狀不符合時更應如此。
如果決定中止治療,劑量應當盡快遞減,但需意識到突然停藥可能會引起某些癥狀(參見一般注意事項和用法用量)。停止怡諾思緩釋膠囊治療中的風險描述)。
用抗抑郁藥物治療患有抑郁癥或其它精神病性或非精神病性障礙的兒童患者時,應當提醒家屬以及看護者有必要監(jiān)察患者是否出現激動、易怒、行為異常變化、其它以上提及的癥狀以及出現自殺傾向的情況,一旦出現,立即向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人士匯報這些癥狀。家屬以及看護者應當每日對患者進行以上監(jiān)察。使用鹽酸文拉法辛膠囊時,處方應當從最小量開始,并配合良好的患者管理,以減少過量用藥的危險。也應當向治療抑郁癥的成年患者的家屬和看護者提出以上建議。
雙相情感障礙患者的篩查:
抑郁發(fā)作可能是雙相情感障礙的初期表現。一般認為(雖然未通過對照試驗明確),單用抗抑郁藥物治療這類發(fā)作可能增加具有雙相情感障礙危險患者的混合型/躁狂發(fā)作的可能性。尚不明確以上提及的癥狀是否意味著可能出現這種轉變。然而,在用抗抑郁藥物開始治療之前,應當對有抑郁癥狀的患者進行充分的篩查,以確定他們是否具有雙相情感障礙的危險;該篩查應當包括自殺家族史,雙相情感障礙和抑郁癥家族史在內詳細的精神病史。應當注意鹽酸文拉法辛膠囊未經批準用于治療躁郁癥。
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s)潛在的相互作用:
如果停用MAOIs不久后開始文拉法辛治療,或停用文拉法辛不久就開始MAOIs治療,可能會發(fā)生不良反應、有時甚至是嚴重不良反應。這些不良反應包括震顫、肌痙攣、大汗淋漓、惡心、嘔吐、潮紅、頭暈、伴有類似于惡性綜合征的高熱、癲癇發(fā)作、以至死亡。已有關于藥理作用類似于文拉法辛的其它抗抑郁藥合并MAOIs產生嚴重、甚至致死性的不良反應報道。如MAOIs合并SSRIs類藥物,這些不良反應還包括:高熱、強直、肌痙攣和生命體征不穩(wěn)定、精神狀態(tài)的改變(包括極度的激越,逐漸進展為譫妄和昏迷)。有報道在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TCAs)合并MAOIs治療的一些病例中出現惡性綜合征(嚴重高熱、癲癇發(fā)作),有時可以致命。在停用TCAs后很快使用MAOIs治療的患者中也有類似報道。尚無合并使用文拉法辛和MAOIs的人體和動物研究,因為文拉法辛同時抑制去甲腎上腺素和5-HT的再攝取,因此鹽酸文拉法辛膠囊不能與MAOIs同時服用,在至少停用MAOIs14天后,才能使用一夫欣,或者至少停用一夫欣7天后,才能使用MAOIs。
持續(xù)性高血壓
文拉法辛的治療與部分患者持續(xù)的血壓升高有關。
對符合持續(xù)高血壓診斷標準(定義為臥位舒張壓(SDBP)≧90mmHg,并且連續(xù)3次血壓監(jiān)測其血壓高于基線血壓10mmHg)病人的分析顯示,持續(xù)高血壓的發(fā)生率與文拉法辛間存在劑量依賴性增加關系(見下表)。
持續(xù)的SDBP升高會產生不利的后果,因此,推薦在使用文拉法辛治療的患者中應定期監(jiān)測血壓。對于使用文拉法辛治療后出現持續(xù)性血壓升高的患者,應考慮減藥或停止治療。
一般注意事項:
停用文拉法辛:
對于使用文拉法辛治療的患者停藥時應系統(tǒng)評估其停藥癥狀。當患者突然的停藥或高劑量藥物減少時會出現一些新的癥狀,出現的頻率隨著藥物的劑量和治療時間的增加而增高。報道的癥狀包括:激越、食欲減退、焦慮、意識模糊、共濟失調、腹瀉、頭暈、口干情緒煩躁、肌束震顫、乏力、頭痛、輕躁狂、失眠、惡心、緊張、惡夢、感覺異常(電擊樣感覺)、嗜睡、震顫、眩暈和嘔吐。
在文拉法辛、其它SNRIs和SSRIs上市后陸續(xù)有一些停藥后不良事件自發(fā)的報道,尤其在突然停藥時常可見:情緒煩躁、易怒、激越、頭昏、感覺異常(如電擊感)、焦慮、意識模糊、頭痛、懶散、情緒不穩(wěn)定、失眠、輕躁狂、耳鳴和癲癇發(fā)作等。以上表現一般為自限性,也有嚴重停藥反應的報道。
當患者停用文拉法辛時,應注意監(jiān)測這些可能出現的停藥癥狀。推薦逐漸減量,避免突然停藥。如果在減藥和停藥過程中出現難以耐受的癥狀時,可以考慮恢復至先前治療劑量,隨后醫(yī)生再以更慢的速度減藥(見[用法用量])。
焦慮和失眠
在文拉法辛短期治療抑郁癥時,與安慰劑相比,常引起焦慮、緊張和失眠。見表:
在抑郁癥研究的二、三期臨床試驗研究中,文拉法辛治療組病人中由于焦慮、緊張和失眠而導致停藥的分別占2%、2%、3%。
體重的變化
成年患者:在使用文拉法辛治療數周的病人中,劑量依賴的體重減輕非常明顯。臨床研究顯示有6%接受文拉法辛和1%接受安慰劑治療的抑郁癥患者體重下降超過5%。因為體重下降而停藥的患者比例為0.1%。
文拉法辛合并減肥藥(如芬特明)的療效和安全性尚未明確,建議不合并使用文拉法辛和減肥藥。文拉法辛也未批準單獨或合并用于降低體重的治療。
兒童患者:兒童患者接受文拉法辛治療有體重下降的報道。有研究顯示,這種差異在兒童中(<12歲)比在青少年中(>12歲)更為明顯。
身高的變化:
兒童患者:有研究顯示用文拉法辛治療的患者(年齡6~17歲)的身高平均增加0.8cm(n=146),安慰劑組為0.7cm(n=147)。在1項6個月的開放研究中,接受治療患者的身高增長低于年齡和性別相匹配的兒童和青少年的預期身高值,年齡<12歲的兒童的這種實際身高與預期身高的差異更大。
食欲的變化
成年患者:通過對短程、雙盲和安慰劑對照治療抑郁癥的研究的匯總分析,文拉法辛治療組比安慰劑組有更多的患者出現食欲減退,分別達到8%和4%。治療抑郁癥的過程中有1%的患者因為食欲減退停用文拉法辛。
兒童患者:兒童患者中也出現食欲減退,有10%的年齡在6-17歲的患者服用文拉法辛過程出現食欲減退,安慰劑組為3%。沒有患者因為食欲減退和體重下降而停用文拉法辛。
誘發(fā)躁狂/輕躁狂:上市前的臨床研究顯示:用于治療抑郁癥時,有0.5%的服用文拉法辛的患者出現躁狂或輕躁狂發(fā)作。據報道已上市的抗抑郁藥物治療抑郁癥時也有少數的患者出現躁狂/輕躁狂發(fā)作。和所有的抗抑郁藥物一樣,文拉法辛慎用于有雙相情感障礙病史或家族史的患者。
攻擊性行為
較小比例的曾經接受抗抑郁藥物治療(包括文拉法辛的治療,降低劑量和中斷治療)的患者可能發(fā)生攻擊性行為。與使用其它抗抑郁藥物類似,對于具有攻擊性傾向病史的患者使用文拉法辛需要謹慎。
低鈉血癥
文拉法辛治療時可能發(fā)生低鈉血癥和/或抗利尿激素分泌綜合征。對于低血容量、高齡或服用利尿劑的患者使用文拉法辛時更應特別考慮到這種可能性。
瞳孔擴大
報道文拉法辛的治療可能與瞳孔擴大有關,因此對于有眼壓增高或者急性閉角型青光眼的患者應加強監(jiān)測。
癲癇
在上市前的臨床研究中,接受不同劑量文拉法辛治療的患者中有0.3%(8/3082)出現癲癇發(fā)作。和其它抗抑郁藥物一樣,文拉法辛應慎用于有癲癇病史的患者,當患者癲癇發(fā)作時應停藥。
異常出血
有關于文拉法辛治療時出現異常出血(多為瘀斑、皮膚和粘膜出血)的報道。亦可見于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故在這些部位有出血傾向的患者應慎用文拉法辛。但尚不知與文拉法辛的使用有無因果關系,引起血小板內5-HT的損耗并因此損害血小板的聚集可能與異常出血有關。
血清膽固醇的升高
在為期3個月以上的安慰劑對照研究中,接受文拉法辛治療的患者中有5.3%出現有臨床意義的血清膽固醇的升高,安慰劑組為0%(見不良反應)。在長期治療的患者中應監(jiān)測血清膽固醇水平。
用于有伴發(fā)疾病的患者
在上市前,文拉法辛用于伴發(fā)軀體疾病患者的經驗有限。文拉法辛用于伴有軀體疾病的患者可能會影響血液動力學和代謝,處方時需加以注意。
某些使用文拉法辛的患者據報道可發(fā)生劑量相關性的血壓升高。在上市后的臨床經驗中,有報道需要立即治療的血壓升高的病例。因此使用文拉法辛的患者建議監(jiān)測血壓。在進行文拉法辛治療前,應該對先前存在的高血壓進行控制。
對于近期心肌梗塞或不穩(wěn)定心臟疾病史的患者,尚缺乏應用文拉法辛的經驗,故難以進行評價。因此這些患者應慎用該藥。在上市前研究時有這些疾病的患者均已被剔除。通過分析患者的心電圖,發(fā)現采用文拉法辛治療和安慰劑組的抑郁癥患者QT間期(QTc)與基線相比有所延長(服用文拉法辛者延長4.7msec,安慰劑組患者縮短1.9msec),采用文拉法辛治療和安慰劑組GAD患者QT間期(QTc)與基線相比無明顯變化。
在這項研究中,對于抑郁癥的治療,接受文拉法辛治療的患者的心率相對于基線的變化明顯高于安慰劑組(文拉法辛組平均增加4次/分鐘,安慰劑組為1次/分鐘)。
在1項可變劑量的研究中,當文拉法辛的劑量達到200~375mg/d,平均劑量高于300mg/d時,服用文拉法辛的患者的心率平均增加8.5次/分鐘,安慰劑組平均增加1.7次/分鐘。因為文拉法辛有加快心率的可能,應注意可能由于心率增加會危及伴有潛在疾病(如甲狀腺功能亢進、心力衰竭或近期的心肌梗塞)的患者的安全,尤其在文拉法辛的劑量高于200mg/d時。因此,對于可能由于心率加快而影響健康狀況的患者應慎用該藥。
在腎功能不全(GFR=10到70mL/min)和肝硬化的患者中,由于文拉法辛及其代謝產物的清除率減低,消除半衰期延長,因此應使用較小的劑量(見[用法用量]),和其它抗抑郁藥一樣,對這些患者應慎用。
患者用藥信息
醫(yī)生或其他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人士應當告知患者、他們的家屬和他們的看護人有關使用文拉法辛治療的利益和風險,并且告知他們正確的用藥方法。
應建議患者關注以下內容,并要求他們在服用文拉法辛時出現這些情況時及時通知醫(yī)生。
臨床癥狀的惡化及自殺風險:應當鼓勵患者、他們的家屬和他們的看護者警惕下列癥狀的發(fā)生:焦慮、激動、恐慌發(fā)作、失眠、易怒、敵意、進攻性、沖動、靜坐不能(精神運動性不安)、輕癥躁狂、躁狂、其它行為異常變化、抑郁癥狀惡化、自殺意念、尤其是在使用抗抑郁藥物治療的早期和增加或減少劑量時。由于這些變化可能是突發(fā)的,因此應當建議患者的家屬和看護人每天都觀察這些癥狀是否發(fā)生,應當向患者的醫(yī)生或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人士報告這些癥狀,尤其是出現嚴重的、突發(fā)的或不同于患者主訴的癥狀。因為這些癥狀可能增加自殺意念和行為的發(fā)生率,有密切監(jiān)察和改變藥物治療的必要。
對認知和運動功能的妨礙
雖然文拉法辛不影響健康志愿者的精神運動性、認知或復雜行為的執(zhí)行能力,但是任何精神活性藥物可能損害判斷、思維和運動的執(zhí)行能力。因此,在明確文拉法辛不會對他們這些能力帶來負面影響前,患者在駕駛車輛和操縱危險的機器時應謹慎。
伴隨用藥
因為藥物之間有潛在相互作用的可能,建議患者正在或準備服用任何處方藥或非處方藥(包括草藥)時通知醫(yī)生。
酒精
盡管文拉法辛不會增加酒精引起的精神和運動技能的損害,但建議患者服用文拉法辛時應戒酒。
過敏反應
建議當患者出現皮疹、蕁麻疹和與過敏有關的表現時通知他們的醫(yī)生。
妊娠
建議患者在治療期內懷孕或準備懷孕時通知她們的醫(yī)生。
哺乳
患者如果是母乳喂養(yǎng)嬰兒,應通知她們的醫(yī)生。
軀體和精神依賴
體外研究顯示文拉法辛對阿片受體、苯二氮艸卓受體、苯環(huán)己哌啶(PCP)受體和NMDA受體無親和力。文拉法辛對嚙齒類動物的中樞神經系統(tǒng)無興奮作用。在對靈長類動物的研究中,文拉法辛無明顯興奮性和鎮(zhèn)靜方面的濫用傾向。
文拉法辛停藥反應有所報道(見[用法用量])。
目前尚無文拉法辛是否存在潛在濫用的系統(tǒng)性臨床研究,其它一些臨床研究中未見覓藥行為。然而對于一個CNS活性藥物而言,上市前臨床研究的經驗不能預示藥物上市后有無誤用和/或濫用的可能。故醫(yī)生應仔細評估和密切隨訪有藥物濫用史的患者,以及時發(fā)現他們對文拉法辛的誤用或濫用(如:耐受性增強、藥物的加量和覓藥行為)。
【
一夫欣禁忌】
對一夫欣及其成分過敏者及正在服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的患者禁用一夫欣。
【
一夫欣性狀】
一夫欣為膠囊劑,內容物為白色粉末。
【
一夫欣有效期】
24個月
【
一夫欣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6157
【
一夫欣生產企業(yè)】
成都倍特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