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復康素用法用量】
肌內注射于臀部的外上方部位,局部耐受性良好。根據治療反應調整個體劑量和時間間隔。維持治療通常為每2-4周注射1次,劑量為20-40mg(1-2mL)。少數病人可能需要較高劑量或較短的用藥間隔時間。如果所需20mg/mL的溶液體積大于2-3mL,則應使用濃度更高的溶液(氟哌噻噸癸酸酯注射液100mg/mL)。當病情惡化或急性復發時,單劑量可以高達400mg,每2周或甚至每周1次。一旦癥狀得到控制后,劑量要逐漸減少至適當的維持量。一般為20-200mg,每2-4周1次。如需改變劑型,即口服二鹽酸氟哌噻噸片的病人改用復康素來維持治療者,應按下列準則決定劑量:每日口服二鹽酸氟哌噻噸片mg×4=每2周肌注復康素mg。二鹽酸氟哌噻噸片應持續使用至復康素首次注射后1周,但應減量,隨后的劑量及注射時間間隔應根據療效來決定。
【
復康素注意事項】
對患有驚厥性障礙、嚴重
肝病或心血管病者,應慎用復康素。長期治療特別是用高劑量治療的患者,應仔細監護并定期評價,以決定維持量是否可以降低。抗精神病藥物惡性綜合征(NMS)是罕見的,但可能是應用抗精神病藥的致命并發癥,主要表現為體溫升高,肌肉強硬和意識障礙并伴有植物神經功能紊亂(血壓不穩、心動過速、出汗)。除了立刻停藥外,最重要的是采用一般支持療法和對癥治療。雖然復康素無鎮靜作用,但可能影響駕駛和機器操作能力,所以在未了解病人對藥物的反應時應謹慎用藥。
【
復康素禁忌】
忌用于急性酒精、巴比妥、阿片類中毒及昏迷狀態的病人。建議不要用于興奮或過度活動的病人,因為復康素可能加劇這些癥狀。對復康素中任何成份過敏者禁用。
【
復康素性狀】
復康素為無色至微黃色的澄明油狀液體。
【
復康素批準文號】
注冊證號X19990098
【
復康素生產企業】
H.Lundbeck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