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癥的核心癥狀是焦慮,它會讓人產生極其不舒服的感覺,甚至發瘋感,因此,強迫癥的治療早期,尤其是較重的強迫癥,強調藥物迅速有效地控制不適癥狀,這是建立患者信任和治療延續的關鍵,如果不能在8周內有效的控制患者的痛苦癥狀,談什么“森田療法”“弗洛伊德”都是枉然。
很多人不理解,強迫癥怎么靠藥物治療?目前,強迫癥的發病機理是不明確的,大量臨床研究發現,強迫癥可能與腦內神經遞質失衡有關聯,包括:5-HT功能低下;DA功能障礙等。目前市面上所有的抗強迫藥物都是抗抑郁、抗焦慮藥,同時有些抗精神病藥也可以治療強迫癥狀。這些藥物一方面作用于大腦的5-HT、NE等多種神經遞質,降低患者的焦慮水平,緩解強迫癥狀本身帶來的負性情緒;另一方面通過直接干預這些神經遞質水平,從而減少強迫思維和強迫行為。
抗強迫藥物治療要遵循足量、足療程的原則。足量:抗強迫藥物治療的劑量通常比治療抑郁癥的劑量大,具體在藥物說明書上均有提示。因此,在藥物治療過程中一定要嚴密監測藥物副作用和定期檢測肝腎功能情況。足療程:一般是分3個階段:
急性期:藥物治療6-8周評估一次,藥物使用從低劑量開始,逐漸加到治療量,迅速減少癥狀的出現頻度和嚴重程度,幫助患者建立治療信心,改善患者生存質量。
鞏固期:當治療4-8個月后,病人癥狀緩解或消失,繼續用藥,防止反復,同時開始進入心理治療階段。
維持期:目的還是預防癥狀反復,維持治療一段時間后,可以根據病人情況逐漸減少藥物劑量至停藥,但應密切監測復發的早期征象,一旦發現癥狀復發,應迅速恢復原有治療劑量。
2、心理治療的關鍵性:強迫癥的治療,藥物治療僅僅是治療的開始,而治療的關鍵點則是進入鞏固期后開始的心理治療。通常臨床上常用的有家庭人際關系治療,認知行為治療,暴露結合反應預防法等等,此處不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