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治療疾病的時候,相信很多人都曾有聯合用藥的經歷,在治療上是否能取得更好的效果,但是也有些藥物是不可以同時服用的,否則可能會影響到治療的效果,嚴重的時候還會給健康造成傷害,那么丹同靜不能和什么合用?
丹同靜用成人有先或無先兆偏頭痛的急性發作,不可與含麥角胺制劑合用,以防產生血管痙攣反應。用本品間隔6小時才能服用含麥角廠制劑,而使含麥角胺制劑后要間隔24小時才可使用丹同靜。
單次口服的推薦劑量為50mg(2片),用水送服,若服用1次后無效,不必再加服。如果在首次服藥后有效,但癥狀仍持續發作者可于2小時后再加服1次。若服用后癥狀消失,但之后又復發者,應待前次給藥24小時后方可再次用藥。單次口服的最大推薦劑量為100mg(4片)。24小時內的總劑量不得超過200mg(8片)。
根據國外文獻報道,本品口服后能迅速吸收,但吸收不完全,因首過效應絕對生物利用度約為15%。口服本品25mg、100mg平均最大血藥濃度分別為18ng/ml(7-47ng/ml)和51ng/ml(28-100ng/ml)。偏頭痛發作期和間歇期Cmax無明顯差異,發作期T1/2為2.5h,間歇期T1/2為2.0h。單劑量口服25-100mg,其吸收程度(AUC)呈劑量依賴性,但是在大于100mg劑量后,AUC比期望值(以25mg劑量為基礎)約少25%。食物對其生物利用度無明顯影響,但可稍延長達峰時間約0.5h。本品的血漿蛋白結合率較低(14-21%)。表觀分布容積為2.4L/Kg。本品的消除半衰期T1/22.5大約為小時。口服14C標記物后得,大部分(約60%)是以代謝物形式通過腎排泄,40%在糞便中發現。尿中排出的標記物大多數是舒馬普坦的主要代謝產物-非活性的吲哚乙酸(IAA)或IAA的葡糖醛酸酯,而原形藥只有約3%。本品主要同單胺氧化酶-A(MAO-A)代謝,因此,該酶的抑制劑對可改變舒馬普坦的藥動學,降低吸收率。未見MAO-B抑制劑對本品藥代動力學的影響。
任何藥物的聯合使用都應該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因為每一個人的具體情況是存在差異性的,所以患者朋友應該要注意這方面的事情,千萬不要盲目的混合使用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