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移植成功后的女性病人,隨著腎功能的恢復,6個月內恢復排卵、月經和性欲,符合下列條件者可妊娠:①移植后18個月腎功能穩定,身體一般狀況良好;②血肌酐在177μmol/L(2mg/dl)以下;③無高血壓和蛋白尿;④低維持量免疫抑制劑;⑤移植腎腎盞腎盂無積水或擴張。
許多學者主張,欲妊娠者最好選在腎移植后2~5年之間。因術后2年內急性排異并喪失移植腎的機會多,而術后5年,慢性排異逐漸明顯增多,可伴有高血壓。即使在此期間懷孕,也有42%在妊娠期第10周需終止妊娠,或自發流產,或治療性流產。終止妊娠的原因可為腎功能不穩定或惡化,高血壓,精神狀態不佳或非計劃受孕。另外,異位妊娠亦可發生,但發生率低。妊娠第30周移植腎的腎小球濾過率可暫時性下降,40%孕婦有蛋白尿,但分娩后多數會消失。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發生率為27%~30%,臨床上有時很難同原發病復發相鑒別,需要做腎活檢來判斷。對孕婦的移植腎做穿刺活檢并非禁忌。
妊娠期急性排異的發生率約9%,與非妊娠者無差異。但若發生排異反應可使移植腎功能惡化,需要終止妊娠。若孕婦的肝腎功能良好且無其他問題存在,免疫抑制劑無需減量。若第10周以后無重要并發癥,大部分可順利分娩。盡管移植腎位于髂窩,但通常不影響正常的產道。動物實驗證實環孢素A和硫唑嘌呤對動物胎兒有毒性作用,但對人胎兒的影響未被證實。不宜母乳哺育,因乳汁中可能有環孢素 A 、硫唑嘌呤和激素。
需要避孕者可用低劑量的雌激素——黃體酮口服避孕,但可致高血壓和血栓栓塞。宮內避孕器不宜用,因易引起感染。最好配偶使用避孕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