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9月的《風濕病學雜志》(J Rheumatol 2005;32:1691-1698)上的一項報告,關節內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
類風濕性關節炎比肌肉內注射更有效。
巴西聯邦大學的Jamil Natour博士及其同事指出,隨著較長時間的隨訪,關節內給藥的功效優勢大部分消失,但是這種治療方案產生的全身副作用比肌肉注射小。
研究人員隨機指定69例有多個腫脹關節的RA患者接受己曲安奈德關節內注射或曲安奈德肌肉注射。在1、4、12和24周使用標準風濕病學標準評估治療反應。
頭4周,關節內注射組疾病改善的可能性較大。例如,在第4周,符合美國風濕病學會(ACR) 20%改善標準的患者百分數,關節內注射組是73.5%,肌肉注射組只有42.8%。符合ACR50標準的百分數兩組分別為29.4% 和5.7%。從患者的疾病活動、觸痛關節計數、血壓影響、不良反應數目、看醫生和去醫院來評估患者,也支持
關節內類固醇的使用。關節內方法與4和12周時促腎上腺皮質激素顯著降低較少相關。
作者總結:“我們的研究支持使用聯合緩解疾病的抗風濕藥物對RA患者進行更強力的治療的概念可包括多關節內注射以增加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