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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明適應癥】
器官移植如預防腎、肝、心、心肺聯合、肺或胰等同種異體移植的排斥反應,治療以前接受其它免疫劑患者的移植排斥反應。骨髓移植如預防骨髓移植后的排斥反應,預防或治療移植物抗宿主疾病。
自身免疫性疾病:
內源性
葡萄膜炎:活動性、有失明危險的中部或后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使用常規治療無法控制或產生不可接受的副作用者;反復發生并累及視網膜有貝切特氏葡萄膜炎患者。
腎病綜合征:本藥可緩解和控制下列由腎小球疾病引起的腎病綜合征,諸如微小變化型腎病、局灶性節段性腎小球硬化癥或膜性腎小球腎炎。亦可維持由激素產生的緩解作用,從而撤出激素。
類風濕關節炎:可用于那些對傳統抗風濕藥不適用或無效的嚴重活動性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
銀屑病:不宜采用傳統治療或該類治療無效的嚴重銀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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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明用法用量】
器官移植初劑量為10-15mg/公斤體重,手術前12小時內分2次服。手術后以10-15mg/公斤體重/日的劑量維持1-2周,以后根據血藥濃度逐漸減至2-6mg/公斤體重/日維持。當本藥與其它免疫抑制劑合用時(如皮質激素合用或作為三聯或四聯治療的一部分時),應采用較低的初始劑量(如3-6mg/公斤體重/日)。若使用山地明靜脈輸注濃縮液,推薦劑量為適當
新山地明劑量的三分之一,應盡早轉為口服藥。
骨髓移植移植前一天,應給予3-5mg/公斤體重/日,靜脈滴注,連續2周,然后改為口服維持治療,劑量為12.5mg/公斤體重/日,分兩次服,至少需3-6個月,以后逐漸減量至零,此過程自手術起至停藥約為1年。若初始治療即采用口服法,推薦劑量為12.5-15mg/公斤體重/日。
內源性葡萄膜炎初始口服劑量為5mg/公斤體重/日,直至炎癥減輕和視力改善。如療效不顯著,可將劑量增加到7mg/公斤體重/日。若單獨用藥無法有效控制病情,可與可的松0.2-0.6mg/公斤體重/日或相當量的其它皮質激素合用。為了進行維持量治療,新山地明應逐漸減至最小有效量,在緩解期內,劑量不超過5mg/公斤體重/日。
腎病綜合征
腎功能正常者:成人:5mg/公斤體重/日,兒童6mg/公斤體重/日。
腎功能不全的患者,新山地明的初始劑量不應超過2.5mg/公斤體重/日。
若單獨用藥的療效不滿意,尤其是對皮質激素抗藥的患者,建議采用新山地明和小劑量皮質激素聯合應用。若治療3個月,未見病情改善,則應停用新山地明。為了進行維持量治療,應將新山地明劑量逐漸減至最小有效量。
類風濕性關節炎3mg/公斤體重/日,口服6周。若療效不顯著,則可逐漸增加劑量,但不應超過5mg/公斤體重/日。可能需要12周才能獲得足夠的療效。進行維持治療,按各人的耐受性給予維持量。新山地明也可以與小劑量的皮質激素和或非甾體類抗炎藥聯合應用。
銀屑病初始劑量為2.5mg/公斤體重/日,口服。若用藥1個月后病情無改善,則可逐步提高劑量,但劑量不應超過5mg/公斤體重/日。在6周內,若5mg/公斤體重/日的劑量對銀屑病不能產生充分的療效,則應停用新山地明。在某些須迅速改善病情的患者中,可將初始劑量調為5mg/公斤體重/日。根據臨床情況決定維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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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明注意事項】
由山地明轉換為新山地明:治療開始時應以1:1的比例轉換。在最初4-7天內,應監測
環孢素的全血谷濃度,此外,在最初的2個月內,應對臨床安全性指標諸如血清肌酐和血壓進行監測。建議用異性單克隆抗體(母藥的測定)來測定環孢素的全血濃度;高壓液相層析法[(HPLC)也用于母藥的測定]也可采用。若環孢素谷濃度超出治療范圍和/或臨床安全性指標惡化時,應相應地調整劑量。
除皮質激素外,本藥不應與其它免疫抑制劑合用。過度使用免疫抑制劑會增加感染機會及產生淋巴瘤的可能性。
用新山地明治療的病人應避免高血鉀飲食、含鉀藥物或保鉀利尿藥,因為本藥偶可引起高鉀血癥或加重原已存在的高血鉀癥。
在新山地明治療期間,疫苗接種的療效可能會降低,并應避免應用減毒活疫苗。過敏體質者慎用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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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明禁忌】
對環孢素過敏者以及對聚氧乙烯蓖麻油過敏者,腎功能不全、未控制的
高血壓、未控制的感染或任何惡性
腫瘤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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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明性狀】
新山地明為軟膠囊,內容物為黃色至淡黃棕色的澄清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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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明有效期】
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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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明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J2014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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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明生產企業】
CatalentGermanyEberbachGmb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