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卡雙平
- 藥品通用名: 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15mg/500mg)
- 卡雙平規格:(15mg:500mg)*14片*1瓶
- 卡雙平單位:盒
- 卡雙平價格
- 會員價格:
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15mg/500mg)(卡雙平)說明書簡要信息:
【卡雙平適應癥】
在飲食控制和運動的基礎上,卡雙平適用于目前使用鹽酸吡格列酮和鹽酸二甲雙胍聯合治療的2型糖尿病患者或單用鹽酸二甲雙胍治療后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
2型糖尿病的治療還應包括飲食控制、減輕體重和運動,這些措施不僅在2型糖尿病治療初期,在藥物治療維持療效階段也同樣重要,如感染等,需及時給予適當治療。
【卡雙平用法用量】
一般
2型糖尿病的治療應需根據有效性和耐受性個體化用藥,且不超過最大8推薦劑量吡格列酮45mg,鹽酸二甲雙胍2550mg.
推薦劑量:
根據患者當時的吡格列酮和/或二甲雙胍用量,選擇卡雙平的起始劑量。開始服用卡雙平或隨著劑量增加后,病人應謹慎監測與液體潴留相關的不良反應(參見[黑框警告]、[警告]鹽酸吡格列酮)。卡雙平一日劑量可分次服用,與食物同服可降低與鹽酸二甲雙胍有關的胃腸道副反應。
1.單用二甲雙胍血糖控制不佳者的起始用量
基于通常吡格列酮的起始劑量為15~30mg/日,所以開始可用卡雙平15mg/500mg(1片),每日1~2次,在獲得一定療效后逐步加量。
2.已經使用鹽酸吡格列酮和鹽酸二甲雙胍聯合治療轉為卡雙平治療者的起始劑量
根據原來服用的二甲雙胍片和吡格列酮片用量,可從卡雙平15mg/500mg(1片)開始服用卡雙平。尚未對先前用過其他口服降糖藥治療的患者轉用卡雙平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特殊研究。2型糖尿病治療方案的任何改變都應慎重,并應對血糖控制進行適當的監測。
應當給予充足的時間評價療效。應使用糖化血紅蛋白(A1C)作為判斷卡雙平療效的指標,評價長期血糖控制情況用糖化血紅蛋白(A1C)比單獨用空腹血漿血糖(FPG)更佳。糖化血紅蛋白(A1C)可反應過去2~3個月血糖情況。在臨床應用中,建議使用卡雙平治療的一段時間后評價患者的糖化血紅蛋白(A1C)變化(8~12周),除非用空腹血漿血糖(FPG)對血糖控制進行監測。
最高推薦劑量
鹽酸吡格列酮的最高推薦劑量為45毫克,鹽酸二甲雙胍的最高推薦劑量為2550毫克。
特殊人群:
1.不推薦妊娠期婦女和哺乳期婦女使用卡雙平。
2.因為老年人可能有腎功能下降,所以需保守確定老年人服用卡雙平的開始和維持劑量。任何劑量調整需基于細致的腎功能評估。通常,年老、衰弱、營養不良的患者,不能使用最大劑量。特別是在老年人中,必需監測腎功能以防二甲雙胍引起乳酸酸中毒(參見[注意事項]鹽酸二甲雙胍)。
3.因二甲雙胍主要從腎臟排泄,卡雙平只適用于腎功能正常的患者。任何的劑量調整都需基于對腎功能的細致評估。
4.治療開始前,如患者出現活動性肝病的臨床表現或血清轉氨酶水平升高(ALT超過正常值上限2.5倍),就不能開始卡雙平治療(參見[注意事項]鹽酸吡格列酮。所有病人在卡雙平治療前后均應監測肝酶(參見[注意事項]鹽酸吡格列酮和[注意事項]實驗室檢查)。
5.因缺少長期安全性數據而不推薦兒童使用卡雙平。卡雙平關于兒童在骨折和其它不良反應的風險還不確定。
【卡雙平注意事項】
鹽酸吡格列酮
一般鹽酸吡格列酮僅能在胰島素存在下發揮降糖作用,故不應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癥酸中毒治療。
1.低血糖癥:當患者聯合使用鹽酸吡格列酮和胰島素或其它口服降糖藥時,有發生低血糖癥風險,此時可能有必要降低合用藥物的劑量。
2.心血管:在美國,進行了一個排除按照紐約心臟病協會(NYHA)標準心功能為III和IV級病人的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與安慰劑組相比,吡格列酮單獨治療組,及吡格列酮與磺酰脲或二甲雙胍聯合治療組中,未見與血容量增加相關的嚴重心血管不良事件的發生率增加。在合并胰島素治療的病人中,當使用吡格列酮和胰島素聯合治療時,小部分曾有心臟病史的患者發展成充血性心力衰竭。在吡格列酮上市前臨床研究中,不包括NYHA標準心功能為III級和IV級的病人。對于NYHA標準心功能為III級和IV級的病人,不宜使用吡格列酮。
在吡格列酮上市后的臨床應用中,在曾經有或無心臟病史的患者中,均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報道。因此,開始使用卡雙平和用藥劑量增加時,應嚴密監測患者心衰的癥狀和體征(包括體重異常快速增加、呼吸困難和/或水腫)如果出現上述癥狀和體征,應按照標準心衰治療方案進行處理,而且必須停止卡雙平的應用或減少劑量。心衰患者禁止使用卡雙平。
3.水腫:所有在美國進行的吡格列酮臨床試驗中,吡格列酮治療組比安慰劑治療組更易發生水腫,且有劑量相關生(參見[不良反應])。在上市后的使用過程中,有發生或加重水腫的報道。因為包括吡格列酮在內的噻唑烷二酮類能夠引起液體滯留,從而加重或導致充血性心衰,有心衰風險的病人需謹慎使用卡雙平。需嚴格監控病人心臟衰竭的征兆和癥狀。
4.體重增加:在吡格列酮單獨治療及與其它降糖藥物聯合應用時觀察到與劑量相關的體重增加(表2)。體重增加的機制尚不明確,可能與體液豬留和脂肪蓄積有關。
5.排卵:與其它噻唑烷二酮類一樣,使用吡格列酮治療可能導致某些絕經前停止排卵的女性重新排卵。因此,當服用卡雙平時,應推薦絕經前婦女采取適當的避孕措施。沒有進行過此可能副作用的臨床研究,所以尚不清楚其發生頻率。
6.血液系統:吡格列酮的臨床研究顯示,用鹽酸吡格列酮治療的患者平均血紅蛋白值下降2%到4%。血紅蛋白值變化主要發生在治療初期的4~12周,之后基本保持平穩。這些變化可能與血漿容積增加有關,在血液學方面無重要的臨床意義(參見[不良反應]實驗室異常)。卡雙平可能會引起血紅蛋白和紅細胞壓積的降低。
7.對肝臟的影響:在世界范圍的臨床研究中,有超過4500人接受吡格列酮治療。在美國的臨床研究中,有超過4700名2型糖尿病患者接受吡格列酮治療。沒有臨床研究證據表明吡格列酮會引起藥物性肝毒性或者ALT升高。在美國的_上市前安慰劑對照臨床研究中,1526名應用吡格列酮治療的患者中有4人(0.26%),793名安慰劑治療的患者中有2人(0.25%)ALT水平≥正常值上限3倍。服用吡格列酮治療的患者的ALT升高是可逆的,且與吡格列酮治療無明確相關性。
在吡格列酮的上市后應用中,有肝炎及肝酶升高超過正常值上限3倍或以上的報道很少。這些報道包括很少的致死性和非致死性肝衰竭,雖然沒有明確因果關系。
在尚未獲得吡格列酮的其它大型、長期臨床對照實驗結果和其它.上市后安全性數據時,建議使用卡雙平的患者在治療期間進行肝酶監測。
所有使用卡雙平的患者在開始治療前必須檢測血清ALT(丙氨酸氨基轉移酶)水平,且在用藥后定期檢測作為衛生保健專業人員每次臨床判斷的指標。如果有肝功能不全的癥狀(如:惡心、嘔吐、腹痛、疲勞、厭食或尿色加深)發生時,需要進行肝功能檢查。在實驗室檢查不能確定時,需通過臨床判斷來決定患者是否繼續卡雙平治療。如果出現黃疸,應停藥。
若患者有活動性肝病的證據或ALT水平超過正常值上限2.5倍,不應開始卡雙平治療。在基線測定或卡雙平治療期間,肝酶輕度升高(ALT水平在正常值.上限1~2.5倍之間)的患者,應加以評估,判斷肝酶升高的原因。對肝酶輕度升高的患者,卡雙平治療的開始和繼續都應謹慎,應進行適當的臨床隨訪,包括更頻繁的肝酶監測。如血清轉氨酶水平再升高(ALT超過正常值上限2.5倍),肝功能檢查應更頻繁,直到肝酶水平恢復正常或者回到治療前水平。如果ALT超過正常值上限3倍,或患者出現黃疸,卡雙平治療應中止。
8.黃斑水腫:有國外,上市后的報道,服用噻唑烷二酮類藥物包括吡格列酮,發生或加重(糖尿病)黃斑水腫并伴有視力下降,但發生頻率非常罕見。尚未明確黃斑水腫是否與服用吡格列酮有直接關系。如患者出現視力下降,醫生應考慮是黃斑水腫可能性。糖尿病患者應定期接受眼科醫師進行的常規眼科檢查。除此之外,無論糖尿病患者正在接受治療或存在其它體格檢查異常,只要出現任何一種視物癥狀就應迅速接受眼科醫生檢查。
9.骨折:在國外的一項關于2型糖尿病患者(平均病程9.5年)的隨機臨床試驗中,研究人員注意到服用吡格列酮,的女性患者骨折的發生率增加。在平均為期34.5個月的隨訪過程中,吡格列酮組的女性患者骨折發生率為僅1%(G44/870),而安慰劑組僅為2.5%(23/905)。這個差異在治療開始一年后就出現了,并在整個研究過程中持續存在。
女性患者所發生的骨折為非椎骨骨折,包括下肢和遠端上肢。男性患者使用吡格列酮治療的骨折發生率為1.7%(30/1735),與安慰劑組的2.1%(37/1728)沒有明顯增加。在照顧使用吡格列酮治療的患者時,尤其是女性患者,要考慮到骨折的風險,并依據目前的護理標準注意評估和維持骨骼健康。
鹽酸二甲雙胍
1.腎功能監測:二甲雙胍大部分經腎臟排泄,隨著腎功能損害的加重,二甲雙胍蓄積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險性升高。因此,血清肌酐水平高于其所在年齡組正常上限的患者不宜用卡雙平。因為隨著年齡老化,腎功能逐漸減退,高齡患者使用卡雙平應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加量,應當采用控制血糖的最小有效劑量。在老年人中,特別是≥80歲的患者,應當常規監測腎功能,一般不宜將卡雙平中的二甲雙胍遞增到最大劑量(參見“用法用量”)。
在開始用卡雙平治療之前應當檢查腎功能,用藥后至少應每年檢測1次,以評估和確定腎功能是否正常。對可能發生腎功能障礙的患者,腎功能的監測頻度應予以增加,如果出現腎臟損害應當停用卡雙平。
2.可能影響腎功能或影響二甲雙胍清除的合并用藥:可能影響腎功能或引起血流動力學明顯改變,或可能干擾二甲雙胍清除的合并用藥,例如通過腎小管分泌排泄的陽離子藥物(參見[藥物相互作用]鹽酸二甲雙胍),這些藥物應當慎用。
3.需要血管內注射碘化造影劑的放射學檢查(如,靜脈尿路造影、靜脈膽管造影、血管造影和造影劑加強的計算機斷層掃描(CT):_血管內注射碘化物造影劑可引起腎功能的急性改變,與二甲雙胍治療患者發生乳酸酸中毒有關(參見[禁忌]鹽酸二甲雙胍)。因此,準備做此類檢查的患者在檢查前或檢查過程中應當暫時停用卡雙平,術后48小時內也不宜用卡雙平,在重新檢查腎功能結果正常的情況下,再恢復用藥。
4.缺氧狀態:任何原因引起的心血管衰竭(休克)、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和其他造成缺氧的疾病都可能引起乳酸酸中毒,也可能引起腎前性氮質血癥。使用卡雙平治療的患者出現上述事件時,應當立即停藥。
5.外科手術:需接受外科手術的患者應當暫時停用卡雙平(不限制進食和飲水的小手術除外),直到患者恢復飲食及腎功能結果評估正常時才能恢復用藥。
6.飲酒:酒精可增強二甲雙胍對乳酸代謝的作用。因此應當警告患者用卡雙平治療期間不宜過量飲酒,包括短期和長期飲酒。
7.肝功能損害:因為肝功能損害與某些病例的乳酸酸中毒有關,所以有臨床或實驗室肝臟疾患證據的患者一般應當避免使用卡雙平。
8.維生素B12水平:為期29周的鹽酸二甲雙胍臨床試驗中,約7%的惠者原來正常的血清維生索B12水平降低到正常水平以下,但沒有臨床表現。這種維生素水平降低可能是因為通過B,2-內源因子復合物干擾B12的吸收,但罕見貧血發生,并且停用二甲雙胍或補充維生素B后迅速恢復。建議使用卡雙平治療的患者每年測定血液學指標,發現任何明顯異常應當查明原因并積極處理(參見[注意事項]實驗室檢查)。某些患者(維生索B。或鈣攝取和吸收不足的患者)容易出現維生素B12水平低于正常的情況,這些患者每2~3年應當常規測定血清維生素B,水平。
9.既往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患者臨床狀態發生變化:既往使用卡雙平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患者出現實驗室檢查異常或臨床疾病(特別是診斷不明的疾病),應當立即檢查明確是否有酮癥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的證據。檢查項目包括血清電解質和酮體、血糖,必要時檢查血pH、乳酸、丙酮酸和二甲雙胍水平。如果發生任何一種形式的酸中毒,都必須立即停用卡雙平,并采取適當的糾正措施(參見[警告])。
10.低血糖:單用二甲雙胍治療時,一般情況下不會發生低血糖,但如果熱量攝入不足、高強度運動沒有補足熱量、同時使用其他降糖藥(如磺酰脲類或胰島素)或在飲酒等情況下也會有低血糖發生。老年人、體質虛弱或營養不良的患者以及腎上腺或垂體功能不全的患者、酒精中毒者特別容易發生低血糖。老年人以及服用β-腎上腺素能阻滯劑藥物者發生的低血糖比較難以識別。
11.血糖控制不佳:用糖尿病治療方案治療病情穩定的患者,如出現發熱、創傷、手術等應激狀況時,可能發生暫時性血糖控制不佳。這種情形下,有必要停用卡雙平,暫時用胰島素治療。在急性應激狀態過后,可重新使用卡雙平。
實驗室檢查
為監測血糖控制和卡雙平的療效,需定期測定FPG和HbAIc.所有病人在開始卡雙平治療前及治療中均應定期進行肝酶監測(參見[注意事項]鹽酸吡格列酮和[不良反應]實驗室異常,血清轉氨酶水平)
需有開始時及此后定期的血液學參數(例如,血紅蛋白/血球比容值,和紅細胞指數)和腎功能(血清肌酐)監測,至少每年一次。二甲雙胍治療者中少見巨幼紅細胞貧血,如有懷疑,需先排除維生素B12缺乏。治療開始之前,應向患者或其家屬充分解釋膀胱癌風險。當發生任何血尿、尿急、排尿疼痛癥狀時,病人必須立即咨詢醫生。服用吡格列酮過程中應定期檢查,如尿液檢查。如觀察到異常,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此外,停止服用吡格列酮后應繼續觀察。
【卡雙平禁忌】
確診為紐約心臟學會(NYHA)II級或IV級心力衰竭的患者禁用卡雙平(參見[加框警告])。此外,卡雙平禁用于以下患者:
1.腎病或腎功能不全者(例如,血肌酐≥1.5mg/dL[男],≥14mg/dL[女],或肌酐清除率不正常),其它疾病也可能引起腎功能不全,如心血管功能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塞,和敗血癥。(參見[注意事項]鹽酸二甲雙胍)
2.已知對吡格列酮,或二甲雙胍,或卡雙平內任何成份過敏者。
3.急性或慢性代謝性酸中毒,酮癥酸中毒,伴或不伴有昏迷者。糖尿病性酮癥酸中毒需用胰島素治療。進行放射性檢查包括注射碘造影劑的患者需暫時停用卡雙平,因這些物質可能引起急性腎功能改變(參見[注意事項]鹽酸二甲雙胍)。
現有或既往有膀胱癌病史的患者或存在不明原因的肉眼血尿的患者禁用卡雙平。
【卡雙平性狀】
卡雙平為白色或類白色片。
【卡雙平有效期】
24個月。
【卡雙平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00180
【卡雙平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杭州中美華東制藥有限公司
這有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15mg/500mg)(卡雙平)說明書/副作用/效果、不良反應、適應癥、生產企業、性狀、用法用量、批準文號、有效期禁忌癥及其價格等信息,欲了解更多詳情,請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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