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利時敏
- 藥品通用名: 利司那肽注射液
- 利時敏規格:20μg:0.10mg/ml*3ml/支
- 利時敏單位:盒
- 利時敏價格
- 會員價格:
利司那肽注射液(利時敏)說明書簡要信息:
【利時敏適應癥】
利時敏適用于在飲食控制和運動基礎上接受二甲雙胍單藥或聯合磺脲類藥物和/或基礎胰島素治療血糖控制不佳的成年2型糖尿病患者,以達到血糖的控制目標。
【利時敏用法用量】
用量
起始劑量:利時敏起始劑量為10μg,每日一次,應用14天。
維持劑量:在第15天開始20μg為固定維持劑量,每日一次。
利時敏每日一次給藥,給藥時間在每日任何一餐前一小時內。當選擇了最方便的一餐后,最好在同一餐前注射。如果遺漏了一次給藥,應在下一餐前一小時內注射。
當在二甲雙胍治療的基礎上加用利時敏時,二甲雙胍的劑量可保持不變。
當在磺脲類藥物治療的基礎上加用利時敏時,可考慮減少磺脲類藥物的劑量,以降低低血糖的風險。
使用利時敏時無需進行專門的血糖監測。然而,當利時敏與磺脲類藥物聯用時,可能需要進行血糖監測或自我血糖監測,以調整磺脲類藥物的劑量。
特殊人群
老年人
不需要根據年齡調整劑量。
腎功能損傷
輕度或中度腎功能損害患者無需劑量調整。尚無在重度腎功能損害(肌酐清除率<30ml/分)或終末期腎病患者中的治療經驗,因此不推薦在這些人群中使用利時敏(見藥代動力學)。
肝功能損傷
肝功能損傷患者無需調整劑量。(見藥代動力學)。
兒科人群
利時敏在兒童以及18歲以下青少年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無相關數據,不推薦使用。
給藥方法
利時敏經皮下注射給藥,注射部位可選擇大腿、腹部或上臂。利時敏不可靜脈或肌內注射。
【利時敏注意事項】
目前尚無利時敏在1型糖尿病患者中的治療經驗,這些患者不應使用該藥。利時敏不應用于治療糖尿病酮癥酸中毒。
急性胰腺炎
使用胰高血糖素樣肽-1(GLP-1)受體激動劑有引發急性胰腺炎的風險,但是因果關系尚未建立。鮮有利司那肽相關的急性胰腺炎事件的報告。應向患者告知急性胰腺炎的特征性癥狀:持續性的重度腹痛。如果懷疑胰腺炎,應停用利司那肽;如果確診了急性胰腺炎,不應重新使用利司那肽。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應慎用。
重度胃腸疾病
使用GLP-1受體激動劑可能會伴有胃腸道不良反應。尚未在患有重度胃腸道疾病(包括重度胃輕癱)的患者中對利司那肽進行研究,因此不推薦在這些患者中使用利司那肽。
腎功能損傷
尚無在重度腎功能損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終末期腎病患者中的治療經驗。在重度腎功能損害或終末期腎病患者中不建議使用該藥(見用法用量和藥代動力學)。
低血糖
接受利司那肽聯合磺脲類藥物治療的患者發生低血糖的風險可能升高。為降低低血糖的風險,可考慮減少磺脲類藥物的劑量(見用法用量)。
伴隨使用的藥物
利司那肽對胃排空的延遲可能減小口服藥物的吸收速率。如果患者需要接受快速胃腸吸收、需臨床密切監測、或治療窗窄的口服藥物,應謹慎使用利司那肽。在藥物相互作用中給出了關于使用此類藥物的特殊建議。
未研究的人群
尚未研究利司那肽與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劑的聯用。
脫水
應告誡使用利時敏治療的患者潛在的胃腸不良反應導致的脫水風險,采取預防措施以避免體液耗竭。
輔料
該藥物含間甲酚,可能會導致過敏反應。
對駕駛能力和機械操作能力的影響
利時敏對駕車和機械操作沒有影響或影響可忽略不計。當利時敏與磺脲類藥物聯用時,應告知患者注意在駕駛或操作機械時預防低血糖的發生。
藥物處理和其他特殊注意事項
已冷凍的利時敏不得使用。
利時敏可以使用29至32號一次性針頭。注射筆針頭未包括在內。應告知患者在每次使用后應按照當地要求丟棄針頭,并不要連帶針頭一起貯存注射筆。這有助于預防污染及可能的針頭堵塞。每支筆僅供一位患者使用。
應按照當地要求處理任何未使用的藥物或廢棄材料。
配伍禁忌
缺少相容性研究,利時敏不能與其他藥物混合。
【利時敏禁忌】
對成份項下列出的藥物活性物質或任何輔料成份有超敏反應者。
【利時敏性狀】
應為無色澄明液體。
【利時敏有效期】
24個月
注射筆開始使用后的有效期:14天
【利時敏批準文號】
進口藥品注冊證號:H20170371(1支、2支/盒)和H20170372(6支/盒)
進口藥品分包裝批準文號:國藥準字J20180020
【利時敏生產企業】
生產企業:德國Sanofi-AventisDeutschlandGmbH
分包裝企業:賽諾菲(北京)制藥有限公司
這有利司那肽注射液(利時敏)說明書/副作用/效果、不良反應、適應癥、生產企業、性狀、用法用量、批準文號、有效期禁忌癥及其價格等信息,欲了解更多詳情,請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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