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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舒萊士適應癥】
普舒萊士主要用于治療先天性和獲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癥(單獨或聯合缺乏)包括:
1.凝血因子Ⅸ缺乏癥(乙型血友病),以及Ⅱ、Ⅶ、Ⅹ凝血因子缺乏癥;
2.抗凝劑過量、維生素K缺乏癥;
3.
肝病導致的出血患者需要糾正凝血功能障礙時;
4.發生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時,凝血因子Ⅱ、Ⅶ、Ⅸ、Ⅹ被大量消耗,可在肝素化后應用;
5.各種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時間延長而擬作外科手術患者,但對凝血因子V缺乏者可能無效;
6.治療已產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癥狀;
7.逆轉香豆素類抗凝劑誘導的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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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舒萊士用法用量】
1.普舒萊士專供靜脈輸注,應在臨床醫師的嚴格監督下使用。
2.用前應先將普舒萊士和滅菌注射用水(已提供)或5%葡萄糖注射液預溫至20~25℃。開啟鋁蓋中部,暴露橡皮塞,用消毒劑如酒精消毒橡皮塞。瓶塞上勿殘留消毒劑。取下配制用針一端的塑料套。將配制用針短的一端插入稀釋液瓶的瓶塞中央。去掉配制用針另一端長針的塑料外套。倒轉稀釋液瓶和配制用針并將配制用針的長針一端插入人凝血酶原復合物制劑瓶的瓶塞中央。待稀釋液完全流入人凝血酶原復合物制劑瓶內,取下稀釋液瓶,排氣后拔去配制用針。輕輕轉動直至普舒萊士完全溶解(注意勿使產生很多泡沫)。切忌劇烈搖動以免蛋白變性。
3.可用氯化鈉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釋成50~100ml,然后用帶有濾網裝置的輸液器進行靜脈滴注。滴注速度開始要緩慢,15分鐘后稍加快滴注速度,一般每瓶200單位(IU)在30~60分鐘左右滴完。
用量:
1.使用劑量隨因子缺乏程度而異,一般每kg體重輸注10~20單位,以后凝血因子Ⅶ缺乏者每隔6~8小時,凝血因子Ⅸ缺乏者每隔24小時,凝血因子Ⅱ和凝血因子Ⅹ缺乏者,每隔24~48小時,可減少或酌情減少劑量輸用,一般歷時2~3天。
2.在出血量較大或大手術時可根據病情適當增加劑量。
3.凝血酶原時間延長患者如擬作脾切除者要先于手術前用藥,術中和術后根據病情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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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舒萊士注意事項】
1.除肝病出血患者外,一般在用藥前應確診患者是缺乏凝血因子Ⅱ、Ⅶ、Ⅸ、Ⅹ方能對癥下藥。冠心病、心肌梗死、嚴重肝病、外科手術等患者如有血栓形成或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傾向時,應慎用普舒萊士。
2.普舒萊士不得用于靜脈外的注射途徑。
3.瓶子破裂、產品過有效期、或溶解后出現搖不散沉淀等情況下不可使用。如發現制劑瓶內已失去真空度,請勿使用。
4.靜脈滴注時,醫師要隨時注意使用情況,若發現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或血栓的臨床癥狀和體征,要立即終止使用。并用肝素拮抗。普舒萊士含有凝血因子Ⅸ的一半效價的肝素,可降低血栓形成的危險性。但是,一旦發現任何可疑情況,即使患者病情不允許完全停用,也要大幅度減低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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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舒萊士禁忌】
對普舒萊士過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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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舒萊士性狀】
白色或灰綠色疏松體,復溶后為無色、淡黃色、淡藍色或黃綠色澄明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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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舒萊士有效期】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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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舒萊士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S1095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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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舒萊士生產企業】
上海萊士血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