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小細胞肺癌(NSCLC)是臨床最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而大多數患者確診時已屬晚期,失去手術和放射治療機會。雖然以鉑劑為基礎的第三代化療藥物聯合化療,使患者生存期有所提高,但遠不能令人滿意,同時以嚴重的藥物毒副反應為代價。
吉非替尼是一種新型的小分子量化合物,屬于口服有效的表皮生長因子受體酪氨酸激酶抑制劑(EGFR-TKI)。其作用機制有別于傳統的細胞毒性藥物,主要是通過抑制EGFR自身磷酸化而阻斷EGFR信號傳導通路,抑制腫瘤細胞增殖,實現靶向治療。
IDEAL1[1]和IDEAL2[2]研究證實,在以前接受過以鉑類為基礎化療的非小細胞肺癌病人中,客觀緩解率分別是18.4%和12%,總體疾病控制率分別是54.4%和42.2%,中位生存期約在7個月左右。受試者癥狀改善且安全性好,皮膚反應和腹瀉是主要的藥物不良反應,沒有明顯的器官毒性。因此,吉非替尼已先后在日本、美國等國家上市,商品名為Iressa®。此外,IDEAL1研究顯示吉非替尼對東方患者的療效優于西方,日本亞組的一年生存率57%[3],而在隨后的中國注冊臨床試驗也顯示吉非替尼1年生存率達44%,客觀緩解率27%,疾病控制率54.1%。,中位生存期10個月[4]。
截止2006年1月,預計整個亞洲地區已經有超過75000患者接受過吉非替尼的治療[5]。一項342例臺灣患者的臨床研究結果表明吉非替尼能使東方肺癌患者生存期明顯延長[6]。中國臺灣報道臺北榮民總醫院和臺灣大學醫院428例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接受吉非替尼治療[7],總體有效率26.6%,疾病控制率56.8%。并發現女性患者總有效率31.9%,男性為22.4%。經多因素分析表明兩者間無顯著差異(P=0.402),提示性別并不是預測吉非替尼療效的重要指標。韓國、新加坡等亞洲國家也報道了相似的結果。因此,吉非替尼被收錄推薦在2005年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臨床治療指南腫瘤分冊》[8]。指南指出“化療或放療失敗的非小細胞肺癌可考慮吉非替尼二線或三線治療”。另外2006年第一版中國NCCN肺癌臨床實踐指南中也明確了對于腫瘤進展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推薦吉非替尼二、三線治療[9]。
今年11月于捷克布拉格舉行的第18屆EORTC-NCI-AACR分子靶向及癌癥治療大會上,中國臺灣蔡俊明教授報告,33例吉非替尼或化療失敗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再接受吉非替尼聯合紫杉類治療的Ⅱ期臨床研究,其反應率為22%,疾病控制率48%。提示吉非替尼治療無效的患者選擇吉非替尼250mg/d聯合紫杉類單藥化療藥物治療仍可使近1/4患者獲益[10]。
總之,酪氨酸激酶抑制劑的問世為晚期NSCLC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治療選擇。在中國,吉非替尼的療效明確,已經成為二線治療的標準方案之一;而其在東方人常規的一線治療需要有更多的循證醫學證據。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