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5年全國
風濕病會議上,上海風濕病學會受全國風濕病學會的委托,應用電腦和現代免疫技術相結合制訂出13條
紅斑狼瘡診斷標準(見表2),并經國內27個不同地區醫學院校或省級醫院驗證通過,該方法適合我國對早期或者不典型
紅斑狼瘡的診斷,目前已被普遍應用,并且在1987年被正式作為我國
紅斑狼瘡診斷標準而載入大專院校醫學教科書。
我國紅斑狼瘡診斷標準
1.蝶形紅斑或盤狀紅斑
2.光敏感 x10’/升或溶血性貧血
3.口腔粘膜潰瘍
5.胸膜炎或心包炎
7.蛋白尿、管型尿或血尿
8.白細胞少于4x10’/升或血小板少于100
9.熒光抗核抗體陽性
10.抗雙鏈DNA抗體陽性或狼瘡細胞陽性
11.抗Sm抗體陽性
12.O降低
13.皮膚狼瘡帶試驗(非皮損部位)陽性或腎活檢陽性
符合上述13項中任何4項者,可診斷為紅斑狼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