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腦癱又稱小兒腦性癱瘓,它不是一種獨立的疾病。腦癱是指從出生后一個月內腦發育尚未成熟階段,由于非進行性腦損傷所致的,以姿勢和運動功能障礙為主的綜合癥,是小兒時期常見的中樞神經障礙綜合癥。病變在腦,累及四肢,表現多樣,可伴有智力低下、驚厥、聽覺和視覺障礙、行為異常等。是兒童時期的主要疾病之一。
1導致小兒腦癱的原因
導致腦癱的原因十分復雜,從母親懷孕開始到孩子出生后四個星期內,凡是能引起胎兒或新生兒腦組織損傷的因素都可以成為腦癱的原因。大體上來說,導致腦癱的因素分為出生前、圍產期和出生后三個時期。出生前因素大多是母親妊娠期吸煙或被動吸煙、酗酒、不適當的用藥、患
風濕病、先兆流產、有妊娠
高血壓綜合癥、胎盤功能不良以及母親高齡等。圍產期因素是產前分娩、胎位不正、產程過長或急產、出生時窒息、早產、過期產、多胎等。出生后因素大多是因頭部外傷、顱內出血、感染中毒等。一般來說,因圍產期因素引起的腦癱兒最多,其次為出生前因素,最少的是出生后因素。
早產兒、極低體重兒、出生窒息兒等被稱為高危兒,其存活率較低。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高危兒經搶救和治療后的存活率大大提高,但由于胎齡小,腦的發育很不成熟,所以很容易出現腦損,因此傷腦癱的發生率也增加了。如果損傷后出現了中樞性運動障礙,就可能形成腦性癱瘓。所以早產兒的預防保健工作成為腦癱預防的一個重點內容。
2腦癱患兒的臨床表現
腦癱患兒由于病變受累部位不一,患兒個體之間差異很大,臨床表現多樣,而且復雜。大致歸納如下:
2.1中樞性運動障礙:表現為運動發育遲緩,比同齡兒童明顯落后,當患兒抬頭、翻身、坐立困難時才被家長發現。病兒的肢體很少動作,特別是下肢更為明顯,常表現為偏癱、雙側癱、四肢癱等。由于自主運動困難,動作僵硬,不協調,常出現異常的運動模式。
2.2肌張力和姿勢異常:錐體外系或基底節有病變時,主要表現為異常動作、運動增強、手足徐動癥、舞蹈癥、肌強直;小腦有病變時出現共濟失調、肌張力低下;大腦廣泛病變時出現肌肉強直、震顫等。
3腦癱患兒的早期診斷
腦癱患兒的早期診斷一般是指對出生后0-6個月或0-9個月間的腦癱的診斷,其中0-3個月間的診斷又稱超早期診斷,超早期診斷多稱為中樞性協調障礙(ZKS)。當不能明確診斷為哪一種類型腦癱或是不是腦癱時,只要有姿勢反應性異常,無論年齡為幾個月都可診斷為中樞性協調障礙。但在臨床中純腦癱并不多見,只占20%左右,多數患兒同時患有智力低下、
癲癇腦部疾病,因此腦癱的早期診斷實際上是腦損傷兒的早其診斷,確切一點說是對具有腦癱要素的腦損傷兒的早期診斷。作為腦損傷后果,以后可能會發生腦癱,也可能是智力低下或者腦癱加智力低下等,但在腦損傷早期是難以區分的,從早期治療的角度,有統一診斷為腦損傷的必要。如前所述,前者是以肌張力低、反應遲鈍為主,后者以伸展反射亢進、姿勢反應性異常為主。對有危險因素的高危嬰兒,要及時全面檢查,以便做到早期診斷、早期治療。
4腦癱患兒的早期康復治療
腦性癱瘓是造成兒童運動功能障礙的主要原因之一,常并存有智力低下、癲癇、視聽障礙、語言障礙等。因此當診斷為腦性癱瘓后,應立即開始治療,而早期治療則可以最大限度減輕腦損傷程度,獲得最佳的治療效果。
早期治療指出生后6個月內的治療,3個月以內的治療又稱超早期治療。
4.1早期治療目的:促進腦細胞的發育和髓鞘形成;發展正常姿勢反射和抗重力肌的肌張力,促進正常運動功能的形成和發育,防止異常姿勢反射和異常肌張力發展;預防由于姿勢及運動異常引發的繼發性損害。
4.2早期治療的重要意義:小兒是生長發育中的機體,腦組織在出生時尚未發育成熟,大腦皮質較薄,細胞分化較差,神經髓鞘未完全形成。3歲時神經細胞才基本分化完成,神經纖維至4歲時才完成髓鞘化。生后6個月內大腦處于迅速生長發育階段,神經細胞數目增加不多,主要是體積增大,樹突增多,以及神經髓鞘的形成和發育,而腦損傷也處于初期階段,異常姿勢和運動還未固定化,治療后運動功能較易恢復;在這一時期及時治療,可得到最佳的治療效果。
4.3方法:目前國內外均采用綜合康復治療,主要包括物理療法、藥物療法、按摩療法、軀體訓練法等。
4.3.1物理療法:以粗大運動及下肢功能訓練為主,利用機械的、物理的刺激針對腦性癱瘓遺留的一種運動障礙及異常姿勢進行一系列的訓練。目的在于改善功能,抑制不正常的姿勢反射,誘導正常的運動發育。
4.3.2藥物療法:西藥治療主要選用營養腦細胞、改善腦代謝藥物;中藥治療主要選用舒筋通絡、醒腦開竅、健脾益腎等功效的藥物;還可選用中藥制劑來進行藥浴以調節肌張力,促肌力提高,緩解肌肉痙攣。
4.3.3按摩療法:根據傳統中醫的經絡學說,采用循經取穴法進行按摩治療的方法。主要手法有節段性按摩法,捏脊治療法,促肌力按摩法,關節活動度按摩法,異常姿勢矯正法等。
4.3.4運動發育干預法:運動發育異常是腦性癱瘓的主要障礙,同時也影響著智力、語言等功能的發育。運動發育干預可有效促進運動功能恢復,帶動患兒身心健康全面發展。
Bobath法是由英國學者Karel Bobath、Berta Bobath夫婦共同創立的,主要是根據兒童神經發育的規律,采用抑制異常姿勢運動、促進正常的姿勢反射及運動發育的手法治療腦性癱瘓的方法。其概念為:認為小兒腦性癱瘓的康復治療是神經發育學的治療,由于腦損傷妨礙了腦的正常發育,從而使運動發育落后停滯;由于異常姿勢反射活動的釋放而出現了異常姿勢及異常運動模式,并阻滯了正常運動發育。所以治療的重點在于抑制異常反射活動,促進正常運動的出現。
方法: Bobath治療學認為異常姿勢的存在是影響正常運動發育的最大障礙,其治療的基本原則是抑制異常姿勢運動和促通正常運動模式。主張康復治療應貫穿到腦性癱瘓兒童的日常生活中去,注意日常護理的每一個體位,圍繞脊柱這條中線,時刻保持對稱居中。抑制異常姿勢運動主要包括三個方面。抑制異常姿勢反射,如非對稱性緊張性頸反射(ATNR)、對稱性緊張性頸反射(STNR)、緊張性迷路反射(TLR);抑制異常姿勢,如消除過度緊張,減輕尖足、剪刀步態等;抑制異常運動模式,如雙上肢前方跪位伸展支撐模式、雙下肢硬直模式、角弓反張模式整體運動模式。 促通正常運動模式是指使患兒獲得正常的反應和自發動作,最大限度誘發患兒潛在能力的方法。主要是指坐位立直、站位立直等立直反射的出現及平衡反射的促通,以達到人生最基本動作翻身、坐、爬、站、走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