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監局
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監局發布《關于整治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掛靠兼職的公告》,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食品藥品監管“四個嚴”要求,深入推進藥品流通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藥品流通秩序,嚴厲查處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掛靠兼職行為。
凡查實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掛靠兼職的,一律按違反國家藥監總局《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指導原則》(修訂稿)**00402項論處,撤銷該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對該執業藥師持有的《注冊證書》予以注銷,并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監局網站予以公告;同時,將該執業藥師掛靠兼職情況通報執業藥師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
通知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轄區藥品經營企業日常監管,認真核實執業藥師在職在崗情況,嚴厲查處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掛靠兼職違法經營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加強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的督查檢查,對發現問題態度曖昧或發現問題不處理,執業藥師掛靠兼職情況嚴重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