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痙攣是中樞
神經損傷后常見的并發癥,它可使四肢關節肌張力平衡失調、活動障礙,對患者日常生活能力影響較大。
巴氯芬片能有效地抑制脊髓神經終末突觸,有效地控制肌痙攣,降低肌張力,是目前治療肌痙攣的主要藥物『1~1。它的有效性和毒副作用直接關系到康復治療的效果。我們從1998年4月一1998年8月,對云南產巴氯芬片片劑治療痙攣性癱瘓的療效、毒副作用進行臨床研究。
一般資料:本試驗的病例選擇在北京解放軍總醫院、中國康復研究中心、西安紅會醫院截癱治療中心住院, 自愿參加的截癱患者135例,
腦卒中偏癱患者2O例,年齡在2O一7O歲之間,病程在肌痙攣出現1個月以上,受驗者在2周內未服用任何影響肌肉松弛的藥物。孕婦、精神病患者除外。受試者隨機分為試驗組和對照組。兩組年齡相當。本試驗設計試驗組120例,對照組4O例,參加試驗的3個中心病例數比例為20:60:80,隨機化方法采用傳統的抽簽方法,決定受試者分人實驗組和對照組的隨機編號。
臨床試驗中,臨床醫生將符合人組條件的患者按順序發給患者相應編號的藥物。試驗組進人臨床試驗共計120例, 因未能按照計劃完成療程及資料不全淘汰5例,人選的115例可供療效和毒副作用評價。對照組進人臨床試驗共計4O例,入選4O例均可供療效和毒副作用評價。
試驗組:給予云南人和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巴氯芬片片,每片含巴氯芬片10mg;對照組:給予臺灣衛達化學制藥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脊舒,每片含巴氯芬片10mg。兩組病例服藥的劑量相同,第1— 3天5mg,4—6天10mg,第7— 9天20rag,每日3次,最大劑量每天不超過80mg,全療程為56天。
療效評價:用藥前分別評價兩組患者患肢肌痙攣和健肢肌力的級別,用藥后分別在2、4、8周進行3次評價,用肌痙攣下降的程度代表臨床治療效果。肌痙攣的評價標準,采用國際通用的Ashworth 評分法進行評價。根據肌肉痙攣解除的程度, 判定兩組藥物的臨床治療效果。痊愈:痙攣降低到0級;顯效:痙攣降低2—3級,但未降到0級;有效:痙攣降低1級,但未降到0級;無效:痙攣無變化。顯效率=(痊愈+顯效例數)/每組例數×100%
毒副作用的評價:受驗者用藥前必須有明確的臨床診斷,要進行血尿常規和肝腎功能及血壓、心電圖檢查。用藥后2、4、8周進行復查,記錄不同階段各種指標的觀察值。同時觀察巴氯芬片對正常肌力的影響,肌力評價采用國際通用的O一5級評分法評定。臨床觀察參照WH0通用的藥物毒副作用觀察項目,并用毒副作用發生率進行比較。毒副作用嚴重程度的評價標準:0級:正常,1級:無需用藥;2級:需要用藥治療;3級:需要停藥。毒副作用相關性的評價標準:0級:無關;1級:基無本關;2級:可能有關;3級:很可能有關;4級:肯定有關。
毒副作用發生率:有臨床意義的毒副作用發生例數,受試對象×總數×10%。毒副作用發生率大于3%者為臨床有意義。
統計方法:療效的統計檢驗用Wilcoxon秩和檢驗,其他計量資料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x 檢驗和精確概率檢驗。
結果:肌張力改變情況見表3。云南產巴氯芬片片劑和臺灣產脊舒片劑的療效相同。偏癱組和截癱組比較。
肌痙攣是中樞神經損傷后常見的并發癥, 對患者日常生活能力影響較大, 巴氯芬片能有效地抑制脊髓神經發放沖動,降低肌張力,是目前治療肌痙攣的主要藥物。HattabI I對歐洲發表的關于巴氯芬片治療肌痙攣的280篇文獻作了綜述, 并就其中1531例病人進行了分析,患者用藥后顯著進步為66% ,中等進步為12% ,二者共計總有效率為78% 。本試驗結果顯示試驗組的有效率為77.39%顯效率為29.57% ,和文獻所報告的結果基本一致。
本試驗通過對135例脊髓損傷截癱和20例腦卒中偏癱的臨床驗證結果證明,本研究所用云南產巴氯芬片片劑,對于解除中樞性肌痙攣有明顯的治療作用。和臺灣產脊舒片劑比較,肌張力降低的效果無明顯差異。試驗組的毒副作用有低于對照組的傾向。可以作為骨科、神經科、康復醫學科解除肌痙攣的有效藥物。
(本文節選自《用巴氯芬片片劑治療肌痙攣的臨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