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瑞甘(門冬氨酸鳥氨酸)可用于治療因急、慢性肝病如肝硬化、脂肪肝、肝炎所致的高血氨癥,特別適合治療早期的意識失調或神經系統并發癥。
瑞甘治療C型肝性腦病的臨床對照研究:
目的:觀察瑞甘(
門冬氨酸鳥氨酸)治療C型肝性腦病的臨床療效,并探討其臨床用藥的安全性。
方法:以90例確診
肝硬化、肝功能C級(Child-Pugh法)伴發C型肝性腦病的患者作為研究對象,病例的分組采用分段區組隨機,隨機后分為低劑量治療組(LT)、高劑量治療組(HT)和對照組(C/精氨酸治療組):低劑量治療組30例,給予瑞甘10克/日;高劑量治療組30例,給予瑞甘20克/日;對照組30例,給予精氨酸20克/日。兩種藥物均靜脈滴注,每日一次,共一周。三組給予相同的基礎治療,包括:限制蛋白攝入,維生素及營養支持,乳果糖口服、清潔酸化腸道等。分別于治療前后測定:血氨(NH3)、肝功能指標,包括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天冬氨酸轉移酶(AST)和血清總膽紅素(SB),以及
白蛋白(ALB)、總膽固醇(TC)、凝血酶原時間(PT)和血氣,并于治療前及治療后第4、7天,測定門體性腦病指數(PSEI),對臨床療效和不良反應進行評價。
結果:瑞甘治療組降低血氨明顯優于對照組(P<0.001),且高劑量組優于低劑量組(P<0.05);高劑量組肝功能(ALT、AST、SB)的改善優于低劑量組和對照組(P<0.05),低劑量組ALT、AST降低優于對照組(P<0.05),低劑量組與對照組之間在降低血清膽紅素(SB)的程度上無明顯差異(P>0.05);各組治療后血漿膽固醇均有輕度升高(P<0.05),但三組間比較無統計學差異(P>0.05);各組治療后凝血酶原時間(PT)均有所縮短(P<0.05),以高劑量組縮短最為明顯,但三組間比較無統計學差異(P>0.05);各組治療后ALB均略有提高,但僅高劑量組治療前后比較有統計學差異(P<0.05),三組間比較亦無統計學差異(P>0.05);糾正血氣異常(主要是代謝性堿中毒)對照組優于瑞甘高、低劑量治療組(P<0.05),但高、低劑量組之間無明顯差異(P>0.05);治療4天末PSEI評分療效檢驗結果顯示,高劑量組、低劑量組、對照組都有PSEI的下降,治療總有效率分別為80.00%和56.67%、36.67%,三組間比較均有統計學差別,高劑量組總有效率明顯高于低劑量組(P<0.05)和對照組(P<0.0001);7天末PSEI評分療效檢驗三組治療總有效率分別為90.00%和80.00%、63.33%,高劑量組治療總有效率略高于其余二組,但三組間比較無統計學差別。對照組發生代謝性酸中毒12例,代謝性酸中毒的發生率高于治療組,治療組未見明顯不良反應。
結論:瑞甘可顯著降低C型肝性腦病的門體腦病指數及血氨水平,能明顯改善肝功能(ALT、AST、SB)的異常,具有一定的保肝、退黃作用,高劑量組優于低劑量組。同時瑞甘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患者白蛋白、膽固醇及凝血功能的異常,臨床療效確切,用藥安全,不良反應少。精氨酸可明顯改善C型肝性腦病患者的代謝性堿中毒,也是一種可選的治療方案,但應在用藥過程中監測血氣的變化,預防代謝性酸中毒的發生
。(以上來源:蔡毅東。《瑞甘治療C型肝性腦病的臨床對照研究》。《山西醫科大學》。2006)